7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食品安全提醒会,对全市农批农贸市场20余名开办方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提醒,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一并参会。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内外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对我市农批农贸市场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
会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对农批农贸市场开办方责任再次明确,要求开办方严把“入场关”,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推行智慧监管,实现对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信息全程可追溯。同时,应督促入场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要求,确保质量合格,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产地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会上发放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方及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市农业农村局解读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政策,并就联合执法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