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非法集资有关法律规定要点
什么是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具有非法性;
二是采取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具有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具有社会性。
02
农民群众朋友们防范非法集资的要点
一是防范没有产业支撑,不涉及农业生产活动。
二是防范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不提供农业服务。
三是防范广为宣传,通过开会、培训、参观、旅行、发放介绍费等多种方式,发动亲友和农民等不特定群体存款。
四是防范以种植、农牧业、农业园区、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承诺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用后续集资款还本付息,引诱农户继续投入。
0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吸收社员资金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独立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成员可以对合作社出资,合作社也按照一定的方式将合作社盈余分配给合作社成员。
近年来,随着民间融资活动的增加,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一些原本从事农业经营的合作社开向“社员”集资,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成立农民合作社,以吸收社员的形式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这些组织往往打着“合作金融”的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所吸收的资金多用于非法放贷、还本付息,或被集资人挥霍转移。
04
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的套路
套路1: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解析: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假借信用合作名义,成立资金互助部等,变相开展非法存贷款业务。而我国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非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吸收社员存款和发放贷款。
套路2:以吸收为社员的方式,作为非法集资掩护
解析:一些不法分子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获得高收益吸引群众,入社门槛很低,只需填一张入社申请表,即可获得一张类似于银行存折的“社员股金证”或“社员互助金证”凭证,将不特定公众吸收为社员,用以规避非法集资“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规定。
05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三要,三不要”
一是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不是“圈套”就是“陷阱”。因此,我们需要坚守理性底线,思考自己是否真的了解这个投资项目,比较一下潜在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询问家人或朋友的看法,避免受到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的影响。
二是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这可能是投资骗局的标志。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合理评估自身的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轻易冒险。
三是要警惕,不要盲目。
面对那些声称“收益丰厚”“机会难得”“名额有限”的投资机会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在这些表述中,很可能隐藏着欺诈行为。因此,务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并跟随他人的意见,而应该认真思考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