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张顺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26年,财政部会同我部等5部门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一、关于优化产业投入占比
《办法》规定,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用于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通过产业增收。我部会同财政部,指导地方优化帮扶资金支出结构,以省级为单位保持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帮扶资金占比不低于60%,县级可根据常态化帮扶工作实际合理确定用于产业发展的具体比例,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防止“一刀切”。
二、关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延续过渡期工作要求,《办法》第四条规定,帮扶资金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内容包括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等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各地统筹考虑财力承受度和群众接受度,探索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组等为单位因地制宜片区化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级帮扶资金的分配方式、具体用途等,与中央帮扶资金用途做好统筹衔接、查缺补漏。贵州可按照相关规定用好政策资金,补齐和美乡村建设领域短板,推动形成政策资金合力。
三、关于优化政策资金评估机制
过渡期,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强衔接资金使用全链条监管,扎实开展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并结合月度监测、调研指导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各地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成效,也为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提供依据。我部将持续做好资金使用全链条监管工作,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适时优化调整资金使用管理政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用好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各类帮扶政策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帮扶产业,推动补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