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加强清水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钟晶带队参与黔东南州2026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锦屏县放流点增殖放流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县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本次增殖放流分别在三板溪水库、八受水库开展,共计投放光唇鱼、光倒刺鲃、草鱼、青鱼等优质鱼苗15.3万尾。投放鱼苗均经过疫病检疫和质量检测,种苗质量安全可靠。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及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有序将鱼苗投放至三板溪水域。通过科学投放鱼种,充实清水江流域渔业资源储备,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升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助力三板溪库区落实“不投饵、不施肥”的“人放天养”绿色生态养殖模式。
近年来,锦屏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破坏水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摒弃“一判了之、一罚了之”的传统办案思路,落实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办理原则。近三年,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1件37人,增殖放流约10万尾鱼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通过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自愿参与增殖放流等方式,构建起“办案+修复+治理”的闭环履职体系。
下一步,锦屏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工作,以个案治理推动全域治理,兼顾司法惩戒、生态修复、法治教育多重成效,以精准检察履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