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柏乡县人社局3人,其中辅助办公2人,机关后勤1人。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2人,用于辅助办公。
薪酬待遇
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208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上岗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