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实施2026年尧都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第一次公告后有三家主体报名遴选,经严格复核审查,有两家遴选主体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为保障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项目质量达标、程序合规,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开展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告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区域内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管理规范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以及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内部制度健全,规范运营2 年以上。
3.拥有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及项目建设用地,能够保障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营。
4.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低于200 万元,具备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 1.5 万亩次。
5.近3 年在承担各级农业农村、农机化发展项目中无不良记录、无违规违纪、无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及主体征信记录良好。
6.未承担过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项目。
7.尊重实施主体意愿,优先遴选承担2026年山西省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试点建设任务的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与资金重复投入。
二、报名程序
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携申报资料(见附件)到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接受遴选,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报名时间
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六时。
四、报名地点
尧都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305室
联系人:张军艳
电话:15034359762
尧都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6年7月2日
2026年公开遴选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试点申报资料
1、经营主体简介、财务及管理人员组成
2、经营主体大中型机械设备统计表
3、拥有的各类机械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具备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1.5万亩次(附原始发票及年作业服务面积应证材料)
4、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2年以上、加盖公章)
5、经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营主体及法人信用信息、经营主体资质证明
8、申报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9、经营主体建设用地产权证明
10、作业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