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家大棚蔬菜地被征地,设施农业补偿怎么算?
小编:三笔账要分开算
大棚蔬菜地被征收,最怕把账揉成一个“每亩打包价”,做征地补偿这么多年,乡亲们在这个环节最容易吃亏:区片综合地价不是大棚补偿单价。
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它解决的是土地本身和安置补助的问题,不等于把棚内蔬菜、棚体设施都包进去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本来就是另算的项目。
你家这种情况,通常要拆成三笔看: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看本项目适用哪个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补偿费,看棚内蔬菜、在田作物怎么认定;地上附着物和设施补偿费,看钢架、竹架、棚膜、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看护配套等有没有清点、有没有分项计价。
设施农业也别一听“大棚”就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件明确,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可以包括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设施,但如果搞成“大棚房”式非农化、改变农业用途,违法部分就不能想当然按合法设施主张补偿。
程序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在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和方案里,要看清区片、青苗标准、设施标准、支付对象、支付时间,只给一个总价,却不列土地、青苗、棚体设施明细的,签字前要把设施清点表逐项核对。
征收公告发布后的抢建抢种一律不予补偿,切勿心存侥幸,一切以航拍底图和确权登记为准,真要算准数,手里抓三样:本项目区片综合地价公告、现行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或温室大棚补偿标准;对不上账的,再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