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持续规范我省肥料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民用肥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N〔2025〕—854号)要求,2025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300个,涉及肥料生产企业94家、经销企业133家、种植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16家。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300个肥料产品中,合格产品273个,合格率91%。其中,抽查复合肥料产品179个,合格产品175个,合格率97.8%;抽查有机肥料产品90个,合格产品71个,合格率78.9%;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31个,合格产品27个,合格率87.1%。
不合格原因:总养分含量不足,重金属含量超标,单一养分含量、pH值、微量元素以及水分未达到标准或标识要求等。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核查和处置。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核查和处置。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收回相关产品;依法依规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对水分、pH值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指导,督促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肥料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重点时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肥料监督检查工作。将本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名单,净化肥料市场环境,维护农民用肥安全。
(三)加强肥料企业生产指导。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肥料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政策指印、技术指导、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生产,不断提高肥料产品质量。
请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6年3月底前报送核查处置情况。
联系人:唐莲,028-85505304,scfeiliao@163.com。
附件:
2025年四川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