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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四川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2026-10-19 16:01:15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四川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持续规范我省肥料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民用肥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N〔2025〕—854号)要求,2025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300个,涉及肥料生产企业94家、经销企业133家、种植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16家。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300个肥料产品中,合格产品273个,合格率91%。其中,抽查复合肥料产品179个,合格产品175个,合格率97.8%;抽查有机肥料产品90个,合格产品71个,合格率78.9%;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31个,合格产品27个,合格率87.1%。

不合格原因:总养分含量不足,重金属含量超标,单一养分含量、pH值、微量元素以及水分未达到标准或标识要求等。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核查和处置。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核查和处置。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收回相关产品;依法依规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对水分、pH值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指导,督促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肥料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重点时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肥料监督检查工作。将本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名单,净化肥料市场环境,维护农民用肥安全。

(三)加强肥料企业生产指导。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肥料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政策指印、技术指导、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生产,不断提高肥料产品质量。

请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6年3月底前报送核查处置情况。

联系人:唐莲,028-85505304,scfeiliao@163.com。

附件:2025年四川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农业农村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落实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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