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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领域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 2026-10-21 04:25:04
农业农村领域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农业农村领域防范非法集资

为了提高农民群众依法合作经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农业农村领域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国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涉农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征

1.未经依法批准。非法集资活动通常未取得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通过签订合同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本质,伪装成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骗取群众资金的目的。

2.虚构产业链条。农业领域尤其是种养业非法集资,常利用群众对特定行业的认知盲区,虚构产品、市场、技术等相关信息,构建“高收入、高盈利”的虚假产业链条。例如,以獭兔代养、银狐养殖、芦荟种植、百合花种植等特种农产品种养名义,以公众认知度较低的产业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

3.承诺高额回报。涉农非法集资通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向出资人支付投资回报。部分犯罪主体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通过代购、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或采取代管、代养、代销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定期给予现金回报。

03

当前农业农村领域最主要的几种诈骗形式

1. 虚构“国家项目”与“高收益农业项目”骗局

不法分子伪造红头文件、公章,冒充“乡村振兴局”“扶贫办”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虚构“惠民生国债”“国家精准扶贫项目”“共享农场”“特色养殖”等名目。他们宣称项目有国家背书,承诺离谱的高额回报,例如“投资千元,回报千万”“日收益4%”等。这些项目往往无实体、无技术、无真实运营,纯属“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

2.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非法吸储

一些不法分子注册成立合作社,但其核心业务并非农业生产经营,而是违规开展金融活动。他们以“入股分红”“资金互助”“预付货款计息”等名义,承诺远高于银行存款的固定利息,向社会公众广泛吸收存款。请注意: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必须严格限于成员内部,用于农业生产,不得对外吸储放贷,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3.炒作“云养经济”等互联网新概念

这是近年来的高发骗局。不法分子打着“云种菜”“云养牛”“云养羊”等旗号,开发APP或小程序,宣称投资者可通过网络认养农产品并享受高额返利。他们用虚假的养殖场视频、直播营造真实感,但实际上可能根本没有对应的实体资产。其本质是以“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即刻崩塌。

4.以“惠农补贴”“养老投资”为饵的诈骗

有的骗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帮助申请“农业补贴”“养老补贴”“乡村振兴款”为由,要求先行支付“手续费”“保证金”。或以投资“乡村养老公寓”“养生基地”为名,以“预购床位”“终身养老”为诱饵,吸收老年人资金。

5. 利用“熟人网络”与亲情诱骗

非法集资组织在农村地区大量发展本地“业务员”“代办员”,利用地缘、亲缘关系,通过“熟人介绍有礼”“拉人头返利”等方式进行扩散。许多人因碍于情面或盲目跟风而陷入其中,最终害人害己。

04

防范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要点

  1. “三步骤”识别虚假农业项目非法集资。

    第一步,核实项目信息。农民群众在投资前,务必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运营情况,可重点核实项目实施主体是否依法注册登记,项目规划、立项、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建设地址是否真实存在等,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第二步,理性分析收益。农民群众要对承诺的回报率进行合理分析,警惕远超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项目,特别关注那些承诺给予固定高息收益的投资项目。第三步,及时进行咨询。对自称产业前景好、享有高额补贴的农业项目,农民群众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实。对自称与银行有合作的,及时咨询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

    2.“一查三看”认清以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

“一查”即查公示信息。农民群众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看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行政许可等信息,重点查看是否有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看”:一看证照。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亮照经营,将营业执照置于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信息是否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相一致。二看产业。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的实体经营活动,实际从事的业务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致。对经营范围中属于登记前依法须经许可的经营项目,是否获得许可。三看场所。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有与登记注册地相符的办公场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是否具备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产经营条件,是否有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向成员提供服务、返还盈余。

3. “多思多问”防范虚假投资理财等非法集资。

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农民群众在投资前,首先应核实该经营主体融资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或取得相关金融牌照。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在线服务”栏目,查询许可证信息、人身险公司备案产品目录、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目录等,通过中国理财网、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等正规渠道,查询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机构信息。看到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的投资理财产品,要三思而后行,避免头脑发热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做出投资决定前要跟家人商量,不盲信盲从。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05

非法集资的

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协助人将受到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建立信用记录,按照规定将其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

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比较典型的有非法集资组织的业务员,通过发放广告、线下宣传等方式协助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还有为非法集资组织提供广告制作发布、文案设计、租赁提供办公场地的单位等。非法集资协助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协助人同样承担集资资金清退责任。

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承担,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素材来源:政改处

校对/发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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