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农普办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25〕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市级组建成立由21家单位组成的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以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为主体,共同组建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宣传动员组、执法检查组、资料开发组等6个工作组及遥感测量工作专班;全市9个涉农区、103个乡镇分别成立区级、镇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6个涉农街道成立相应农业普查办公室,1579个村(涉农居委)成立农业普查工作组。至此,市、区、镇、村普查机构全面组建完成,构建起四级联动、分级负责、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农业普查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