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规定和工作需求,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其中,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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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1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