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三)复试方式、内容
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方式为网络复试,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参加)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其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三个复试项目,每个复试项目满分均为 100 分,按相应权重(见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折算入复试成绩。一志愿考生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形式。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合并进行,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调剂考生综合测试三个复试项目合并进行,为网络复试形式,综合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科目见下表,一志愿考生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形式,考试时长 60 分钟。调剂考生(网络复试)考试方式为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测试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考生的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
考核方式: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考生首先进行 PPT 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实习实践、竞赛获奖及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情况),时间为 5-8 分钟。然后由复试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面试考核基本内容轮流与考生进行提问,考生即时回答。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等电子材料,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英语听力与口语
考核方式为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现场交流,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科目见《青岛农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每门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满分均为 100 分,按相应权重(见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折算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1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分别排名。
2.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4.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初试总分相同者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含调剂)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青岛农业大学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邮箱:202001035@qau.edu.cn,电话:0532-58957270)。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我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岛计算技术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高区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待定。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原则上除课程学习外,在各联培单位进行培养,培养要求遵循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