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397号)文件精神,对我乡肉牛养殖场(户)在县内外饲草经营主体购买干草,每吨饲草补助不超过180元,养殖大户及农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600元,养殖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保种场等经营主体每家补助不超过18000元,没有肉牛存栏或肉羊存栏的不予补助。
经农户申请,村委会核实汇总,乡级审核验收,我乡饲草补贴资金共涉及281户,购买饲草数量5231.32吨,补贴资金280000元。现将到户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有问题的,请以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向偏城乡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1日。
监督电话:西吉县农业农村局:0954-3018401
偏城乡人民政府:0954-3618801
附件:西吉县偏城乡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兑付表.xls
西吉县偏城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责编:马春霞
编辑:杨 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