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要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单元,继续给予集中支持,完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开展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规划》要求,要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健全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社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实施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加强特色立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建设专业化、现代化、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法治监督,加强农业农村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