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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法治宣传员|詹丽明诵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2026-10-19 12:23:55
红土法治宣传员|詹丽明诵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龙岩市司法局携手龙岩市融媒体中心为大家推出《红土法治宣传员》节目啦!节目分朗读版和访谈版,诚邀热爱朗读,愿意在朗读中学法、用法、普法的你来参加!让我们共同传递法律知识、播撒法治阳光!

一起来认识一下这位朗读嘉宾吧!

红土法治宣传员——詹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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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丽明,中共党员,龙岩市新罗区统计局干部,新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她深耕农业统计数载,务实尽责,以严谨之心丈量农业数据,守望着田野上的真实与秩序。

她亦是一名“红土法治宣传员”,奔走在闽西红土的乡间阡陌,把法理的种子播撒在田垄之间,用法治的清风润泽民心。

工作之外,她心中有歌、眼中有画。以歌声寄情、以书画润心、以笔墨抒怀。细品烟火、体味冷暖、慢煮生活、感悟美好。

守一份初心,怀一腔热忱,投身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点亮时代田野,为闽西老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星辰微光。

一起来听听这位嘉宾的朗读!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红土法治宣传员,来自新罗区统计局的詹丽明,今天我要为大家朗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一章 第八条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农业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农业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农业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朗读版《红土法治宣传员》节目在调频FM92.5播出

播出时间:8:27(首播)  

             17:27(重播)

温馨提示

各位朗读爱好者们可以用手机等录音设备,选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本市地方性法规中的章节节选,录制一段一分钟以内的音频。

朗读样稿: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红土法治宣传员”,来自***(介绍单位或学校)的***(介绍名字),今天我要为大家朗读……(录音总时长请控制在一分钟内)

录音文件和您的个人简历以及三张照片请发送至jane8619@163.com。发送时,请留下您的联络方式 ,方便小编与您联络!优秀作品将在龙岩市司法局“龙岩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及龙岩广播电视台FM92.5综合广播进行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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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融媒体中心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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