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先后对蕉城区5家海上大黄鱼养殖渔排开展实地检查,详细核验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养殖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子夜时段,工作组突击检查2家大黄鱼收购企业,重点查验企业水产品“一品一码”溯源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及留存制度落实情况,现场随机抽取2批次大黄鱼样品进行胶体金快速检测,经检测均为合格。
结合当前海洋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工作组直奔基层一线乡镇船管站、渔港码头、船舶停泊点及隐蔽修造船点,全面排查海洋伏休制度落实、乡镇船舶日常管控、渔港渔船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蕉城区海域,现场登临核查1艘活鱼运输船进出港报备、船员持证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第一时间通报属地相关部门派人对接处置,督促其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工作组要求属地执法机构及乡镇政府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水产品质量执法巡查机制。严格落实水产养殖滥用药三年专项整治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引导,严厉查处滥用药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伏季休渔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港口巡查与渔船点验,严防应休渔船提前出海违规作业、船舶违法改装等问题。三是强化涉渔乡镇船舶管控。汲取近期船舶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24小时值守监管制度,严厉管控乡镇船舶违规携带渔具、擅自拆卸北斗定位设施等行为。
下一步,省总队将持续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聚焦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伏季休渔执法、乡镇船舶管控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与明察暗访,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渔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渔业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双重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