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新闻发布。
农业技术推广是衔接科研创新与生产实践的关键纽带,对推动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战略意义。
山西省现行《办法》自1996年实施并于2010年修正,在规范推广体系、加快技术应用、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速,山西省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不完善、推广与应用不规范、保障激励措施不健全等问题显现。《办法》的全面修订,既是落实上位法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农技推广效能、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办法》修订后共6章37条,主要围绕总则、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
采 写 / 郑玉洁
编 辑 / 孙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