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程序,吉林一家产品被纳入特质农品名录(详见附件),并获得特质农品证书。

《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试行)》重点解读
一、评选标准
本规范所称“特质农品”是指产自特定产地环境条件,具有稳定且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的独特品质特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群体,并经国家农安中心登录的农产品。
本规范所称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
二、评选要求
申请特质农品登录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明确的产地范围、特定的生产条件和特定的品种;
(二)有稳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量;
(三)具有1-2种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的独特品质特征,量值显著有别于同类产品,且持续稳定在特定量值范围内;
(四)独特品质特征来源于独特产地环境并经动植物及微生物自然生长形成,非人为外源性添加;
(五)生产过程执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六)有包装标识和注册商标;
(七)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近3年未发生过质量或安全问题。
三、评选时间
特质农品登录坚持“自愿申请、技术评价、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和公益服务原则。特质农品登录申请常态化受理,国家农安中心技术确认后原则上每季度公布1次。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特质农品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按原程序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重新核发特质农品证书。
四、评选流程
特质农品登录以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单元申请。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各1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至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
县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地市级工作机构。
地市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技术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省级工作机构。
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代表性和符合性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国家农安中心。
国家农安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特质农品申请材料和独特品质特征进行全面技术评审。
五、评选材料
申请特质农品登录,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特质农品登录申请表;
(二)特质农品独特品质特征技术评价鉴定报告;
(三)申报主体资质证照、证明性文书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申请产品具有特殊品质特征的相关材料;
(五)申请产品包括生产环境、不同生育期(状态)、包装标识等内容的数码照片3-5张。
特质农品的独特品质特征评价鉴定包括对产地环境(土壤、水等)、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评价。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主体自行委托业务技术对口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试验站)依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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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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