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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西瓜地其他相关要求:
1.承租方资质:承租方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公司,且需持有从事相关作物种植所需的法定资质证书、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件。无资质的合作社/公司不予承租。
2.承租管理:
(1)合作社或公司法人需参与西瓜种植和西瓜承租户管理工作,并保证承租区域的唯一性,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土地租赁保证金。
(2)合作社或公司法人应对种植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且无其他影响种植作业的不良记录。如因种植户个人原因造成任何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工安全:
(1)所有西瓜承租户及西瓜地用工年龄必须在65周岁以下。
(2)承租方需为其雇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按50元/亩的标准将购买保险的保证金交至公司,完成购买后将凭证(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到公司备案,无息退回此项保证金。
4.底肥施用:为保证种植土地肥力均匀性,承租方应全田全面全层施底肥,不得采用底肥局部施肥的方式。若在租赁期内发现承租方有底肥局部施肥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地力恢复费用,并不予退还,同时将视情节严重性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农机作业:承租方原则上优先考虑使用公司的农机作业。
6.环境卫生:承租方应做好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工完场清要求。严禁饲养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垃圾、废水需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处理,由出租方负责与相应环卫部门对接,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严禁乱扔乱倒垃圾。
7.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外包西瓜田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8.土地租金及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各种费用结清、公司农田设施验收和林带验收通过后,将余额部分无息退还。若验收未达标,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修复费用;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承租方需补足差额。
9.水电接入:在租赁期间,承租户自行负责所承租田块的水电接入,施工及使用受我方管理监督。电线架设、进户电路铺设、活动板房/集装箱住房内部线路(一火一零一地)铺设、水管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铺设,严禁私自拉接电线,一经发现,将立即切断电源,并处以相应罚款。水电费及施工费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10.临时住房: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的临时住房和厨房必须采用集装箱式安全性活动板房,每户至少搭建一间,仅用于承租户及临时用工居住,每户集装箱式安全性活动板房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严禁简易棚屋、厨房住人。临时堆放物资棚不大于60平方米。
(2)所有种植户都必须住在地头。
(3)活动板房、厨房及简易棚屋之间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前后左右均须满足)。
(4)简易大棚内严禁安装和使用燃气或电热水器。
(5)厨房、活动板房严禁私搭凉棚,严禁对其进行遮盖。
(6)对于未按要求建造相关设施的承租方,我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消防安全:
(1)在租赁期间,活动板房、厨房及简易棚屋内严禁摆放汽油桶、柴油桶以及汽油机、柴油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采用耐火材料搭建的小型仓库内,小型仓库必须与周边隔离4米以上。
(2)每户必须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干粉灭火器(4kg)4支以上,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
(3)严禁使用土灶。
12.燃气安全:在租赁期间,承租户需自行购置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燃气设备,这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气瓶、防爆软管、防泄漏阀门以及报警器。其中,气瓶须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确保所购气瓶带有绿码标志且在有效期内;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燃气使用安全。
13.基础设施保护:在租赁期间,承租户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辅助设施、林木等,不得改变农田格局,如若发生需恢复原貌,不能恢复或恢复不到位,公司按恢复费用扣减保证金。
14.区域管理:租赁期间,承租户禁止在承租范围以外搭建棚舍或堆放杂物。
15.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承租户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农业环境保护规定,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严禁秸秆禁烧。生活垃圾及白色污染物不得乱扔,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填埋。不得将瓜藤及瓜果扔进沟渠,不得将厕所污水直排沟渠。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维护农田生态环境。
16.规章制度:在租赁期间,承租户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须遵守我方及我方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我方及我方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尤其是在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临时用电的相关要求,杜绝私拉乱接现象。不服从管理的承租户将纳入黑名单,来年取消承租资格。
17.安全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户人员发生意外伤亡等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租地了解:承租户应在承租土地前自行了解土地的前茬作物种植情况及现状,自主选定合适的租赁地块。承租期间如遇生产事故(如水淹、干旱等)或其他因素导致的损失,将由承租户自行负责。
19.土壤检测:对土地历史不作承诺,只承诺近两年没有使用过不利于西瓜种植的农业投入品。承租方自行负责土壤检测,并向出租方提供检测报告。如经承租方土壤检测不符合西瓜种植要求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缴纳的土地租赁金和保证金。逾期未进行土壤检测的,视为承租方认可耕地符合其西瓜种植要求,承租方一旦开始种植,种植西瓜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20.农药使用:承租户不得在承租土地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农药时,承租户需事先通知我方,并须严格遵守农药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21.租赁收回:中标后,如遇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且在种植前因此导致发包土地需收回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作出的土地调整决定,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金及土地租金无息退回,承租方不承担其他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若在种植过程中出现需收回出租土地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2.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