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在铁山垅镇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果园沤肥池未安装安全盖板,存在人员坠落风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处理结果:于都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该果园于12月23日完成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