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及相关人员:
你们好!
电鱼行为严重破坏水域生态、违反法律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为切实保护全市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保定市农业农村局现就严禁非法电鱼行为郑重通告:
一、电鱼行为危害深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电鱼是毁灭性捕捞方式,高压电流可致成鱼、幼鱼、鱼卵及浮游生物大量死亡,造成水域生态链断裂、渔业资源枯竭,受破坏水域生态修复需数年甚至数十年。侥幸存活的鱼类多丧失繁殖能力,对水域生态造成不可逆伤害,损害全民共同生态利益。
二、电鱼行为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性捕捞行为,严禁携带非法捕捞工具进入渔业水域。实施电鱼作业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没收工具、追缴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留下违法记录,影响个人征信、生活及从业发展。
三、电鱼行为风险极高,极易造成人身伤亡。电鱼设备为高压装置,在潮湿水域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不仅威胁作业者自身安全,还可能伤及过往群众、未成年人,造成伤亡悲剧,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在此,我们郑重地向全体电鱼行为人发出劝告:
1.立即停止电鱼行为:放下手中的工具,不要再让罪恶的电流伤害无辜的生灵。
2.主动上交作案工具: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3.深刻反思知错改错:深刻认清电鱼行为对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利益及个人前途的严重危害,深刻悔过,树立知法守法、护渔护水的正确理念。
4.主动参与护渔行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主动投身水域生态保护、渔业资源守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守护碧水生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碧水清流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宝贵财富。保护水域生态、养护渔业资源,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责任与社会义务。望你们认清利弊、悬崖勒马,彻底摒弃非法电鱼陋习,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共同守护我市河湖库渠生态安全,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清流。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