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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补充专家的公告

  • 2026-10-11 08:17:07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补充专家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补充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验收,承担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2.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3.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平台构建需求分析、方案审核及技术支持服务。

4.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效果调研评估与指导。

5.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等专业)且在该专业领域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耕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身体健康,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近5年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未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五)非公务员。

(六)已在市级专家库的专家不再重复报名。

三、推荐程序及管理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并如实填报《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请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发送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邮箱ntjsglc@jn.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1709063。

(二)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单位推荐(及个人报名)的专家进行审核比选,提出市级专家库初步人员名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确定专家最终名单。

(三)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原因之一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市级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市级专家库。

附件: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专家库申请表.doc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

专家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参工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通信地址

职称

任职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工作

经历与学术

成果

参加的类似

工作经历

本人承诺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如若续页,请将此表双面打印在一页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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