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由农参原创(ID:ppnyck)
期数|第93期
总策划|农参研究部
导读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为汲取国内外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助力我国农业品牌建设,农参全新上线“10问读懂”栏目,全面梳理联农带农效果好、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高的特色产业发展之道以及国家级农业项目运营经验。
本期关注“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旗帜鲜明地将“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置于突出位置,强调统筹平台基地建设、聚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并持续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为整合创新资源、深化协同攻关的重要载体,立足职能定位,联动各方主体凝聚科创合力,不断完善创新协作模式,助力打通技术研发、成果应用、产业发展全链条,以协同创新实效夯实农业科技根基,为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护航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筑牢坚实科技支撑。
今天,我们就用十个关键问题,带您读懂什么是“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一、什么是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农业农村部主导,中国农业科学院牵头成立,由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和相关企业共同参与,以实现农业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目标,面向农业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区域性农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和现代农业产业重大瓶颈问题开展协同创新的合作组织。
同时,联盟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深度推进产学研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科学配置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撑引领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二、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远期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效是什么?
到“十四五”末,建设100个左右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方式绿色、各类要素集聚、机制创新鲜明、示范带动有力的联盟,基本形成层级分明、布局合理、梯次推进的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框架。
到2035年,联盟建设覆盖农业领域的各个专业、产业以及全国各生态区域,形成创新效率明显提升、产业带动效果显著、区域问题有效解决、协同机制运行高效的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发展格局。
预期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推动实现农业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带动相应产业集群的质量效益竞争力显著增强。
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东北、华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不同生态区域农业重大问题的科技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体系,并在不同农业生态区域、不同优势农产品生产区示范和推广,有效解决区域性重大产业科技问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效率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农业科技文献和农业基础性科学数据等农业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资源和农业微生物资源等农业生物资源要素共享效率,全面实现联盟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服务单元及试验示范基地的共用共享。
三、到2035年,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实现什么目标?
到2035年,建成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涌现一批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全球领先的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人才力量,农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居于世界前列,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组建农业联盟需遵循哪些核心要求与建设标准?
围绕“一个产业问题、一个科学命题、一个团队支撑、一套运行机制”的要求,按照“有目标、有任务、有团队、有资金、有考核”的标准。通过创新实体化、一体化、共建共享等运行机制,布局建设产业性、区域性和专业性联盟,构建上中下游协同攻关新模式,打造共建共享共用的农业科技资源平台,形成多学科集成综合解决区域农业重大问题的创新路径。
五、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分为哪几类?分别定义是什么?
联盟实行分类建设与管理制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框架包括专业性联盟、产业性联盟和区域性联盟三类。
专业性联盟是指围绕科技资源共建共享、解决专业领域重大共性问题的创新联盟。
产业性联盟是指解决重大产业发展问题、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紧密衔接的创新联盟。
区域性联盟是指通过协同解决区域重大关键问题,促进区域农业农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联盟,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各类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开展协同攻关而成立的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六、不同类型农业联盟由哪些牵头组建?需具备哪些优势
1.专业性联盟
一般由中央或地方科研单位、涉农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牵头单位应在基础前沿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或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或在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方面具有深厚积累。
2.产业性联盟
一般由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央或地方科研单位、涉农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牵头单位在研发投入、研发团队、条件平台及发明专利等方面,在全国具有显著优势,或在本产业领域具有领先的市场竞争优势、显著的品牌影响力或国际竞争力。
3.区域性联盟
一般由中央或地方科研单位、涉农高校牵头组建。牵头单位应在我国主要农业生态或生产区域重大问题研究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省级联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农业(农牧、农林)科学院、涉农高校牵头组建,重点解决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发展重大科技问题。
七、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对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什么重要作用?
联盟通过创新任务牵引、资源共享、实体运维、市场驱动等机制,打通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通道,补上科技成果集成孵化、转移转化的短板,有利于加快解决科技与产业“两张皮”、创新链与产业链、价值链脱节的问题,促进科技、产业、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助力构建与农业科研特点和规律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相衔接、与建设农业科技强国目标相匹配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八、中央及地方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应如何履行农业科技创新职责?
中央级科研院所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主攻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农业重大科技问题。发挥表率作用,强优势、补短板、填空白,切实完善机构、人才和学科专业布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试点探索企业化管理等更灵活的制度。聚焦重大战略急需,发挥好崖州湾实验室的作用。
地方科研院所要着力支撑区域发展。主攻区域性、特色 性产业科技问题。注重统筹推进,优化调整省域科研院所创新力 量。加强省级农科院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支持有能力的地方科研院所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加强省级农科院对地市级农科院所的统筹指导,推进紧密协作、一体发展。强化地市级农科院所集成创新、试验示范等核心职责,支持其与同级农技推广机构融合发展。
高校要强化为农服务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大力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新农科建设,夯实农业院校涉农专业主体地位,强化涉农专业内涵建设,加强生物育种、耕地保护、设施装备、乡村规划建设等急需学科专业布局,围绕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布局新兴涉农学科专业。支持高校与院所、企业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或授权点。支持高校有组织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高成果转化水平。
九、如何强化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推行后补助、政府采购合作创新等支持机制,推进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相关领域的信贷等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等创新平台。增设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出资、联合科研院校共同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牵头或科研院校会同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引导科研院校的科研人员依规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促进企业、科研院校的技术研发、中试验证等平台双向开放。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在海内外共建研发中心。
保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接服务,着力培育一批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提高企业在科技规划制定、科技政策决策和科技计划实施等方面的参与度。市场化程度高的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
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需建立哪些核心运行机制?
一是运行发展机制。联盟应根据其不同类型特点,以强化深度协同协作、提高共建共享效率、推进联盟实体化运行、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核心目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联盟高效运行机制。
二是利益保障机制。联盟协同创新产生的成果(技术、产品和模式等知识产权)应按照联盟章程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归属、使用许可和收益分配办法执行,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放合作机制。联盟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时吸纳新成员,定期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将联盟通过协同攻关形成的各类成果向联盟外扩散。
结语
一路走来,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打破壁垒、聚合力量,以协同攻关攻克技术瓶颈,以资源共享激活发展动能,以成果落地惠及田间地头。放眼未来,各类联盟将继续锚定农业强国建设目标,持续深化跨领域、跨主体协同创新,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以源源不断的科技力量,守护大国粮仓、振兴乡村产业,奋力书写新时代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崭新答卷。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从该公众号转载本文至其他平台所引发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支持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