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天津市海河流域(2026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已进入禁渔期。为大力宣传学习新规,强化水域生态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海河流域涉渔违法违规行为,5月15日,河西区河长制事务中心联合市农业执法总队、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和平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河东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河西区下瓦房街道办事处,在刘庄桥共同开展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动、普法与执法并举,吹响海河生态守护“集结号”。
活动前期,各单位人员对海河沿线非法捕鱼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清缴地笼、渔网等非法渔具,在保护水生态的同时,保障汛期河道行洪畅通。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海河禁渔期制度、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新规要点,强调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水生态保护知识及不规范放生的生态危害。同时倾听群众意见、解答疑问,鼓励市民提供非法捕捞线索,呼吁大家共同保护水环境,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禁渔氛围。
此次行动各单位共出动工作人员50余人,清理非法捕鱼网具4具,宣传受众达百余人。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大禁渔期工作宣传和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鱼、非法放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多措并举维护海河流域禁渔秩序和水域生态平衡,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