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把“保障养殖业发展”放在五大亮点之首,释放的信号很明确:国家既要保养殖,更要拓养殖——但前提是绿色地拓、科学地拓。
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鼓励“向资源要空间”,但不是粗放占用。
“鼓励依托各类水体资源开展绿色生态增殖养殖”的“各类水体”是关键词。
新法鼓励把“沉睡的水体”变成合法的养殖基地,这是开发的导向。
但同时,必须冠以“绿色生态增殖”,意味着不能搞高密度、高排放的粗放开发,而是要走生态循环、环境友好的路子。
第二,新法确立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保护制度,是为了让养殖户敢于投入改造,只有使用权稳定,才有人愿意花钱搞绿色设施、环保升级。
第三,禁用物质、禁用饵料饲料等规定,也是防止“劣币驱逐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