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松花江禁渔期制度,养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5月16日,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佳木斯分局、航运公安分局、前进海事处、郊区渔政等多部门,在渔政渔港码头举行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6”松花江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并开展联合水上巡查及普法宣传活动。
各部门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快速响应”协作机制,深入讨论禁渔期内不定期会商、联合巡航、案件移送等流程,形成“水上查、陆上堵、岸上管”的全链条打击合力,提升执法威慑力。
启动仪式后,渔政、海事、公安等执法力量迅速集结,执法船艇组成联合编队,自渔港码头至公路桥水域开展松花江禁渔期首次联合巡江检查。执法人员停靠渔船进行登船检查,向船主现场宣讲禁渔期规定,确保“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同时沿江巡查清理水中及岸边的地笼、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执法船艇9艘次,检查渔船10艘次,水上巡航45公里,全面拉开为期77天的禁渔期执法序幕。
为增强禁渔期政策知晓度,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沿江公园广场、渔业滩地、市区主要鱼行及鱼市,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禁渔期通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现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此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持续推送禁渔期规定及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绝户网等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渔监督的良好氛围。
自5月16日12时起至7月31日12时止,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水库、湖泊等水域正式进入为期77天的禁渔期。禁渔期间,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方式。全市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将以本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巡查频次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渔船集中管理、专人看管等措施,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松花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将携手各联合单位,以“渔政亮剑2026”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推动禁渔期制度落地见效,促进渔业资源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为松花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审:申庆龙
审核:刘 月
编辑:苑皓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