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国家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减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负担,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新政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试行政策同步废止。
本次贷款贴息政策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金融服务为纽带,聚焦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重点领域,通过贴息支持、担保增信、优化服务等综合举措,有效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流程繁等堵点难点,为全省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政策覆盖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
贴息贷款主要用于符合国家规划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改扩建项目,贷款资金须50%以上用于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政策优先支持粮食、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项目,同时允许与其他扶持政策叠加享受,财政累加补助资金(不含其他中央财政贴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对符合条件的当年贷款,按不超过2%的标准给予贴息,且贴息比例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单户主体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可达5年,按年度清算兑付。同时建立专项金融支持机制:合作银行专项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LPR+50个基点;省农担公司提供增信担保服务,基准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0.8%,全方位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政策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农业经营主体与省农担公司签订委托书,即可由省农担公司代办申报、审核、汇总等手续,实现主体零跑腿、政策快兑现。
贴息资金实行年度集中兑付。每年1月15日前,由省农担市县分公司(各地具体对接人员后续发文明确)完成上年度符合条件主体公示;经县、市、省、部级各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后下达上年度贴息资金至各地,各地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指定账户直接拨付资金。政策实施过程中,将严格开展资金用途监管与项目抽查,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运行。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陈子缘
美编:谭舒婷
审核:邓云枫
校对:沈亿红
签发:陈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