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守护察隅县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障县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单位自主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现就2026年渔业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及配套服务项目开展公开询价工作,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合法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本次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察隅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二)采购单位:察隅县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资金:185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四)采购内容:主要采购本地土著弧唇裂腹鱼苗,同时包含项目现场布置、运输、鱼类科普展板制作等全套配套服务,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数量(尾) |
1 | 弧唇裂腹鱼苗 | 放流规格>3-5厘米 | 150000 |
2 | 现场布置、运费、鱼类科普展板等 | | |
二、供应商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项目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专项条件:
一是具备合法主体资质。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拥有合法完备的项目专项资质,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具备成熟的土著鱼类苗种繁育、生产及供应能力,经营范围需覆盖本地土著鱼类繁育供应业务,严禁无资质、超范围开展相关苗种繁育及供应工作。
二是保障苗种种质纯正安全。供应商提供的鱼苗须严格契合《西藏自治区可放流水生生物物种名录及适宜放流水域》相关标准,为察隅县本地土著水生生物品种。严禁供应外来水生生物、杂交种、转基因种、入侵物种,以及种质不纯、来源不明、不适宜本地水域生态环境的苗种,杜绝以异种、杂交品种冒充本地原生土著鱼苗的违规行为。
三是严守苗种质量检验标准。所有投放鱼苗规格需达标,具备良好活力、无畸形、无疫病。苗种出池前须完成专业检疫检测,出具合法有效的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明,严禁供应药残超标、携带疫病、未经检疫的苗种。同时需满足三项硬性要求。其一,苗种符合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检疫合格、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其二,苗种包装与运输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鱼苗运输成活率达95%及以上;其三,供应商对所供苗种的质量、种质真实性、生态安全性承担终身责任,放流前需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鱼苗品种鉴定报告。
四是经营信用状况良好。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信用良好。
三、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供应商需统一整理、密封报价资料并加盖公章,完整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注明总价及各项费用明细的正式报价单;二是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是全套有效资质许可证复印件(水产苗种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四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缺一不可,密封盖章后方可递交。
四、报价文件递交事宜
(一)递交时限: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递交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将密封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提交至察隅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兽防站(305)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 根参索朗;联系电话:17789045435
五、评审及成交确定方式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将组建专项询价评审小组,对所有合规有效的报价文件开展综合评审,严格按照质量、服务满足采购全部需求且报价低的原则,择优确定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是严守资料真实性原则。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直接取消其本次报价及参选资格。
二是采购调整权限说明。本次采购活动中,察隅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有权对采购内容进行调整或终止本次采购工作,且无需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特此公告。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兽防站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