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上新”,给四农普加点buff!

2026 年 3 月国务院公布了
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这次的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带来一场超酷的“科技与规则大升级”
把农业普查带入了全新的 2.0 时代
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保驾护航
今天,带大家看看这新条例里
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上新”点
农业普查,简单来说,就是给咱们国家的农业、农村、农民来一次“全面体检”和“家底清查”。农业普查能让国家清楚了解“三农”的真实情况,为制定各种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从1996年开始
每10年一次的农业普查
就像一个“十年之约”
2026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如约而至
这次我们又将收获哪些惊喜呢
新条例在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上,新增了“各方共同参与”的内容。
做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别是要选聘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在泉州,无论是田间农户、农业经营主体,还是农业科技人员、基层工作者,亦或是关心乡村发展的市民,都能成为普查队伍中的一员,共同为摸清泉州“三农”家底贡献力量。
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新条例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普查装上“科技引擎”。遥感测量如同“天眼”,可以从高空快速获取大面积的土地利用、农作物种植等信息。
以前普查人员要拿着本子,一家一家、一块地一块地地去调查,累得腰酸背痛不说,还容易出错。现在有了遥感测量,普查效率直接“飞起来”啦!
而且,新条例还鼓励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多源资料,让普查数据更丰富、更可靠。
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方法。
农业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信息安全是普查底线。
新条例对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的保密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个人信息、农业生产经营数据实行全流程保密管理,严禁泄露、违规使用。
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搜集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农业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这次四农普大扩容,新增了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事项。
在泉州,你可以看到新兴的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还能看到现代化的农业产业园里,智能温室、无人机喷洒等高科技手段大显身手。
新普查内容让我们能更清楚地看到泉州乡村的全貌,发现那些隐藏在角落里的宝藏和潜力。
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居民生活、农村劳动力及就业、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情况。
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前款规定的农业普查内容进行调整。
农业普查的数据就像建设“三农”大厦的基石,必须真实可靠。新条例对打击数据造假行为可是“零容忍”!
新条例增加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不得数据造假的禁止性规定,强调农业普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农业普查所需的资料,规定对农业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依法追责问责,规定了较高数额罚款,加大违法行为处分处理和处罚力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详见《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四农普进行时
让我们一起期待
这场“三农”大揭秘
共同见证泉州农业农村
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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