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优质西门塔尔冻精3万支,每支70元。支持经自治区、市、县三级遴选的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选育“固原黄牛”保种繁育群,开展良种繁育,对经营主体当年每购进一头“固原黄牛”最高补贴2000元,每个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单个经营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3000元。
(1)当年从县外新购进或自行在原州区肉牛产业园采购6月龄以上西门塔尔、安格斯基础母牛的,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每头补贴1000元,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头补贴1500元,以上每户补贴不超过6头(对新购进基础母牛需存栏6个月以上,且上年已享受补贴的需存栏3头肉牛以上方可补贴,未享受补贴的正常补贴,以上基础母牛补贴需要有检疫票及统一管理耳标)。
(2)对农户养殖的能繁母牛,当年每繁育1头西门塔尔、安格斯犊牛一次性补贴1000元,生产双胞胎的按一头能繁母牛补贴。
支持建设“50模式”家庭农场,西门塔尔存栏占比90%以上,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每个主体补贴10万元,单个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人均年增收不少于3000元;对新建、改扩建肉牛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补贴30万元,单个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务工就业,人均年增收不少于3000元。
(1)对屠宰企业收购原州区经营主体、养殖户饲养的育肥肉牛进行屠宰加工,每屠宰1头给予养殖主体每头补贴500元,给屠宰企业每头补贴200元。
(2)支持经营主体当年在原州区内新建100平方米以上牛肉分割中心,配套精深加工、冷链运输设备,年分割加工牛肉能力达100吨以上,每个主体最高补贴80万元。
(3)支持具有屠宰资质的企业拓展开发卤牛肉、牛肉丸、牛肉干、牛杂煲、毛肚、黄喉等即食类熟食及小包装零食产品,给予销售总额10%的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经营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年人均增收不少于3000元。
(1)对已建成牛肉销地仓、牛肉精深分割中心、牛肉品牌营销店及体验店的经营主体销售“六盘山牛肉(原州区)”牛羊肉及肉制品进行补贴,年销售牛羊肉及肉制品达30吨以上,按销售额的3%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
(2)在区外新建“六盘山牛肉(原州区)”连锁营销店10个以上,单个营销店面积25平方米以上,配套冷藏、加工设备,建成后年销售、加工原州区牛肉能力达30吨以上,每个最高补贴10万元,同一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建设“六盘山牛肉(原州区)”品牌体验店,配套销售牛肉及餐饮服务,建成后年销售、加工原州区牛肉能力30吨以上,每个主体最高补贴40万元。
(3)在外省区新建牛肉销地仓,配套屠宰加工、冷链运输设备,建成后屠宰加工能力达300吨以上,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对全区线上销售原州区牛羊肉的经营主体在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实际产生的上行快递费用进行补贴,按照上行产生快递费用的30%进行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