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近年来,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良法善治将“国之大者”转化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坚持系统谋划、精准发力——
构建乡村振兴立法新格局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将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方向,推动立法工作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优化立法布局。主动对标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战略部署,将涉农重点项目优先纳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科学确定立法项目、优化立法时序,建立起“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实施一部”的滚动推进机制,确保涉农法规既具前瞻性又紧贴实际,明晰了全市体系化法规的构建脉络。
突出地方特色,打造精细化立法品牌。紧紧聚焦黑土耕地保护、玉米产业发展、农田水网建设、辽河流域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具有极强地域辨识度的重点领域量身定制法规。这种特色化、精准化立法有效破解了制约地方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走出了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契合市情农情的新路径。
注重协同衔接,构建多维法治保障体系。注重涉农地方法规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同时强化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深度融合。通过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实现了对产业发展、耕地用养结合、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关键领域的全方位覆盖,形成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化的闭环实施机制,真正做到了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就精准跟进到哪里。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以良法保障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乡村振兴总要求,以高质量立法破除发展瓶颈约束。
立法护航粮食安全,筑牢产业兴旺根基。推动黑土耕地量质齐升。先于国家开展黑土地保护立法探索,制定《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明确规范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立法严格固化耕地用养结合的保护性耕作制度,清晰界定政府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保护责任,并健全严密的奖惩与违法查处机制。法规实施以来,依法查处破坏黑土耕地问题线索876件,立案618人;“梨树模式”实现适宜地区全覆盖,全市耕地质量综合等级提升到3.76等、比全国平均高1个等级,在东北四省区建立试验示范基地100个,辐射带动面积达8000万亩,四平粮食单产稳居全省第一、产量突破百亿斤大关、实现“二十二连丰”。
促进玉米全产业链跃升。制定《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促进条例》,从品种研发、精深加工到市场流通进行全产业链规范引导,推动“大粮仓”向“大厨房”“大粮商”转型升级。法规实施以来,全市玉米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其中玉米主食化产业产值突破40亿元,“四平玉米”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近400亿元,在全国玉米品牌价值中位列首位,玉米全产业链发展联盟企业86家。
夯实农田水网建设管护根基。2022年夏季,四平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为破解洪涝灾害《四平市农田水网条例》于当年年底紧急出台。法规实施以来,相关部门依法全面推进“四沟四渠”整治,大幅提升了农业抗旱排涝能力,农田灌排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经验在东北三省一区推广。
立法守护乡村生态,绘就生态宜居画卷。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针对乡村环境“重建设、轻管护”难题,制定《四平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及村容村貌整治进行系统规范。确立常态化保洁管护机制与资金筹措保障制度,彻底扭转过去“一阵风”式治理。全市依法规范整治村庄数达755个,绿化覆盖率超过40%,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高达95%。
探索辽河流域跨区域协同治理。四平市地处东辽河中段,协调流域3省5市开展协同立法,制定了《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为其他市提供法规范本,确立了联防联治、流域共治的法治框架。通过协同治理,流域水质改善指标显著向好,稳定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完成生态修复面积61000余亩,筑牢了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立法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平样板。在立法中强化村民自治基础地位,规范村规民约制定程序,明确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路径。重点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纳入法治轨道,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网络。全市涉农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94%以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坚持立法为民、务求实效——
推动法治成果转化为振兴效能
编织严密的“三农”法治网,出台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察”的“四入”决定,推动“纸上的法律”转化为“地上的效能”。
普法下沉,厚植乡村法治文化土壤。坚持把普法作为法规实施的“先手棋”。将涉农法规纳入市域重点普法规划,创新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进乡村”活动。通过田间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法规入村入户入心。在“八五”普法期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场次达3500余场,有效覆盖人群20万人次,引导广大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刚性监督,压紧压实法定执行责任。健全法规实施的闭环监督机制。常态化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利剑。创新推行述法评议模式,全面压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对法规实施中的梗阻问题挂牌督办,坚决纠正执法不严现象,打通了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立改废释,构建常态化评估优化机制。时代在发展,乡村在变革。建立健全涉农立法后评估长效机制,定期对法规实施效果与适配性进行全面体检。依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内容,确保地方涉农立法始终与时俱进,精准对接乡村振兴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