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麦种植:①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种植小麦每亩奖补200元;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域范围内建设基地15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元;具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基地2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元,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奖补10万元。
2.大豆种植:①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种植大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亩奖补200元;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域范围内建设基地1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具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基地1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
3.杂粮(油料)种植: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种植杂粮(油料)每亩奖补10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域范围内种植杂粮(油料)基地100亩以上,每亩奖补50元,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
4.农作物保墒增产:对全县推广农作物保墒增产技术覆膜种植马铃薯、玉米等作物的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加厚高强度农用地膜奖补,每亩奖补100元(常态化帮扶资金70元加支农资金30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的其他种植户,每亩奖补50元(常态化帮扶资金20元加支农资金30元)。每户最多奖补100公斤(10亩),不得超出土地确权面积。
5.马铃薯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标准化基地4万亩,建设面积200—500亩的每亩奖补150元,建设面积5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奖补10万元。
6.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具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甘农薯7号、陇薯22号、陇薯7号、冀张薯12号、宁薯19号、希森6号、晋薯16号等马铃薯新品种种植基地,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奖补1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薯玉间作种植基地2.5万亩,每亩奖补200元。
7.早熟马铃薯种植: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拱棚早熟马铃薯2000亩,每亩奖补500元。
8.蔬菜种植:①蔬菜种植,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种植蔬菜每亩奖补400元;村经济组织牵头种植蔬菜每亩奖补300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芹菜、小甘蓝、辣椒、菜心、西红柿等产值较高蔬菜,设施种植50亩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100亩以上、经营主体露地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经营主体带动务工50人以上(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5人以上),每亩奖补300元;水权改革示范区(吉强镇、新营乡、沙沟乡)种植蔬菜,每亩奖补400元。②西葫芦种植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奖补300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西葫芦300亩以上,并采用高效节水设施的每亩奖补300元,无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奖补200元,按照“六统一”标准进行种植,县内加工企业收购后,进行奖补。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
9.食用菌种植:支持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食用菌每棒奖补1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平菇每棒奖补0.5元,种植香菇每棒奖补1元,种植羊肚菌每平方米奖补10元,每个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
10.中药材种植:支持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种植黄芪、黄芩、党参、甘草、板蓝根、红花等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奖补300-400元;支持村集体经济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建设300亩以上规范化种植基地,每亩奖补200-300元,每个基地最高奖补15万元。
11.农用残膜回收:支持全县19乡镇组织开展本辖区残膜回收工作,全县计划回收残膜130万亩,每公斤残膜奖补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