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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原州区2026年农业产业奖补政策

  • 2026-10-19 16:43:50
【产业政策】原州区2026年农业产业奖补政策

固原市原州区2026年

农业产业奖补政策

(一)冷凉蔬菜产业

 1 

蔬菜种植    

(1)在全区范围内支持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发展蔬菜产业,对集中连片种植露地蔬菜(含西葫芦)1000亩以上,需组织辖区内农户参与种植的面积不少于经营主体种植面积的30%(含零散种植,至少1亩以上,最高补贴30亩),种植西兰花、菜心的,每亩补贴300元;种植其他蔬菜的,每亩补贴200元。同一经营主体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亩。

(2)在全区范围内支持经营主体、种植大户麦后种植西兰花,每亩补贴200元,麦后种植其他蔬菜的(萝卜、菠菜除外),每亩补贴100元。

(3)对经营主体使用“三零生态和谐”,种植蔬菜400亩以上,给予经营主体补贴40万元),农户参与种植的,果菜(含草莓)每米补贴40元,叶菜每米补贴20元。

(4)对种植3000亩以上经营主体组织农户种植面积达到30%以上,试行价格保险,保费按照100元/亩进行补贴。

享受蔬菜种植补贴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每种植100亩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

 2 

蔬菜加工销售    

(1)支持当地经营主体回收种植户生产的蔬菜并加工利用,给予每吨补贴200元;用于堆肥、饲料的不予补贴。

(2)在省外建立外销档口的,使用原州区区域公用品牌,年销售原州区冷凉蔬菜2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进行补贴,每个档口补贴资金不超过8万元。

(3)支持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新建、改扩建蔬菜预冷库及分拣车间(含预冷及分拣设备),按总投资额的30%予以补贴,改扩建的每个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新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每补贴10万元,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1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

 3 

设施农业    

(1)大中拱棚补贴:由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在本村区域内种植设施瓜菜(不包括西瓜)30亩以上(单体拱棚面积不低于0.5亩,参与种植的农户最高补贴30亩),每亩补贴200元,每个主体最高补贴1000亩;支持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新建全钢架连栋拱棚,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当年建设并完成种植网纹瓜等高附加值瓜菜作物(西瓜除外),每亩补贴3000元。

每种植100亩以上的设施瓜果产业,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每新建100亩全钢架连栋拱棚,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5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

(2)日光温室补贴: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日光温室(棚体宽度7米以上)瓜菜(不包括西瓜),种植果菜(含草莓),每米补贴20元;种植叶菜,每米补贴10元。对移民园区棚膜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日光温室棚膜农户每米自筹12元,拱棚棚膜农户每栋自筹500元,其余资金由财政进行配套(2023年以来已享受过棚膜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每种植1200米日光温室瓜菜,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

 4 

食用菌补贴    

(1)菌菇种植: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食用菌1万棒及以上(7.5米×60米标准棚,每棚不超过1.2万棒),每棒补贴1元(只对新接种的菌棒或正在出菇的菌棒给予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20万元;经营主体种植香菇、灵芝、羊肚菌并组织至少20户农户参与种植,给予经营主体及农户每棒补贴1.5元。

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2万棒,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

(2)菌菇加工销售: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生产加工并销售菌棒20万棒以上,每棒补贴0.2元,每个主体最高补贴20万元。对工厂化、规模化种植500万棒以上食用菌,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400万元。

单个经营主体每生产加工并销售10万棒食用菌,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单个经营主体每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

(二)肉牛产业

 1 

良种提质扩繁    

采购优质西门塔尔冻精3万支,每支70元。支持经自治区、市、县三级遴选的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选育“固原黄牛”保种繁育群,开展良种繁育,对经营主体当年每购进一头“固原黄牛”最高补贴2000元,每个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单个经营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3000元。

 2 

肉牛扩群补栏    

(1)当年从县外新购进或自行在原州区肉牛产业园采购6月龄以上西门塔尔、安格斯基础母牛的,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每头补贴1000元,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头补贴1500元,以上每户补贴不超过6头(对新购进基础母牛需存栏6个月以上,且上年已享受补贴的需存栏3头肉牛以上方可补贴,未享受补贴的正常补贴,以上基础母牛补贴需要有检疫票及统一管理耳标)。

(2)对农户养殖的能繁母牛,当年每繁育1头西门塔尔、安格斯犊牛一次性补贴1000元,生产双胞胎的按一头能繁母牛补贴。

 3 

肉牛规模化养殖    

支持建设“50模式”家庭农场,西门塔尔存栏占比90%以上,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每个主体补贴10万元,单个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人均年增收不少于3000元;对新建、改扩建肉牛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补贴30万元,单个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务工就业,人均年增收不少于3000元。

4

屠宰精深加工补贴

(1)对屠宰企业收购原州区经营主体、养殖户饲养的育肥肉牛进行屠宰加工,每屠宰1头给予养殖主体每头补贴500元,给屠宰企业每头补贴200元。

(2)支持经营主体当年在原州区内新建100平方米以上牛肉分割中心,配套精深加工、冷链运输设备,年分割加工牛肉能力达100吨以上,每个主体最高补贴80万元。

(3)支持具有屠宰资质的企业拓展开发卤牛肉、牛肉丸、牛肉干、牛杂煲、毛肚、黄喉等即食类熟食及小包装零食产品,给予销售总额10%的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经营主体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年人均增收不少于3000元。

5

牛羊肉销售补贴

(1)对已建成牛肉销地仓、牛肉精深分割中心、牛肉品牌营销店及体验店的经营主体销售“六盘山牛肉(原州区)”牛羊肉及肉制品进行补贴,年销售牛羊肉及肉制品达30吨以上,按销售额的3%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

(2)在区外新建“六盘山牛肉(原州区)”连锁营销店10个以上,单个营销店面积25平方米以上,配套冷藏、加工设备,建成后年销售、加工原州区牛肉能力达30吨以上,每个最高补贴10万元,同一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建设“六盘山牛肉(原州区)”品牌体验店,配套销售牛肉及餐饮服务,建成后年销售、加工原州区牛肉能力30吨以上,每个主体最高补贴40万元。

(3)在外省区新建牛肉销地仓,配套屠宰加工、冷链运输设备,建成后屠宰加工能力达300吨以上,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6

牛羊肉销售物流补贴

对全区线上销售原州区牛羊肉的经营主体在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实际产生的上行快递费用进行补贴,按照上行产生快递费用的30%进行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20万元。

(三)马铃薯产业

 1 

马铃薯种植补贴    

(1)种植马铃薯5亩以上的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每亩补贴200元,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亩补贴300元,每户最高补贴20亩。

(2)支持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雪育系列、甘农薯7号、陇薯7号马铃薯新品种,每亩补贴500元(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自繁自育品种的不予补贴)。

(3)建设绿色高产高效1万亩,每亩补贴100元(实物补助),享受马铃薯种植补贴的不再享受绿色高产高效补贴。

(4)采购原原种900万粒,向种植户免费发放,每户最多不超过3000粒。享受免费供种的可同时享受其他补贴。

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每种植100亩以上新品种,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

 2 

马铃薯收购加工补贴    

对在原州区内注册的马铃薯加工企业,收购加工马铃薯鲜薯每吨补贴5元,单个主体最低收购量不低于10000吨,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加工薯条薯饼企业,收购加工鲜薯每吨补贴1元,对和农户签订订单协议种植的企业每吨补贴5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加工企业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5人以上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3000元;薯条薯饼加工企业组织原州区籍农户50人以上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3000元。

(四)中药材产业

(不含林下种植)

 1 

种植补贴    

对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当年种植的覆膜红花每亩补贴300元,种植其他中药材,每亩补贴200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每种植中药材100亩,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4000元(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

 2 

收购加工补贴    

辖区内加工企业与本地种植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并开展中药材(干货)加工,每吨补贴2000元,每个加工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

单个加工企业每收购10吨中药材,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5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

(五)保障粮食安全

 1 

小麦种植    

重点帮扶群体种植小麦每亩补贴2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0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的小麦每亩补贴150元。

每种植小麦100亩,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务工5人以上,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

 2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含单种大豆),每亩补贴200元(上年单种大豆的地块,本年度再种植大豆的,不予补贴,同时要签订轮作休耕协议书)。

每种植100亩以上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2人务工就业,年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

 3 

小杂粮    

(1)种植补贴:重点帮扶群体覆膜种植杂交谷每亩补贴200元,种植糜子、未覆膜谷子、荞麦等小杂粮每亩补贴15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50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在同一乡镇内集中连片种植糜子、荞麦等小杂粮累计面积在500亩以上,最小连片地块不小于50亩,每亩补贴100元;覆膜种植杂交谷的每亩补贴200元。

每种植小杂粮100亩,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务工5人,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

(2)收购加工补贴:辖区内加工企业与本地糜子、荞麦、谷子种植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并开展加工100吨以上,每吨补贴200元,每个加工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单个加工企业每收购50吨杂粮,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5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

 4 

油料    

(1)种植补贴:重点帮扶群体种植亚麻、油葵、油菜、芸芥每亩补贴15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50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亚麻、油葵、油菜、芸芥每亩补贴100元。

每种植油料100亩,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务工5人以上,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村集体组织农户种植的除外)。

(2)收购加工补贴:辖区内加工企业与本地油料种植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并开展收购加工,每吨补贴300元,每个加工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单个加工企业每收购加工10吨亚麻,需组织原州区籍农户至少3人务工就业,人均增收不少于1000元。

 5 

地膜科学使用    

推广应用覆膜保墒技术51万亩,使用0.015mm厚度地膜,实行统一采购,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自筹65元/卷(10公斤/卷),其余资金由财政进行配套;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自筹46元/卷(6公斤/卷),其余资金由财政配套;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验示范推广加厚地膜,资金由财政全额配套。残膜回收每公斤补贴0.6元,企业加工颗粒每吨补贴200元。

(六)支持富民特色产业

(1)当年养殖肉羊数量在20只以上的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分别每户补贴800元、1000元;在肉羊特色养殖重点区域,支持经营主体、养殖大户发展肉羊产业,对稳定养殖3个月以上,存栏达100只以上,补贴2000元;存栏达200只以上,补贴4000元。

(2)对重点帮扶群体发展庭院经济给予补贴,养殖蜜蜂5箱及以上的(不含转地饲养,每箱至少3脾以上),每箱补贴300元,每户最高补贴数量不超过10箱;养殖鸡、鸭、鹅等家禽的,20只及以上的每户补贴200元,50只及以上的,每户补贴500元。

(3)生猪屠宰补贴,每屠宰生猪1头,给养殖(场)户补贴80元、屠宰企业补贴20元;对进行技术改造的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验收合格后按照总费用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60万元。

(4)家禽屠宰补贴,给养殖主体每羽补贴1元,最高补贴3万元,同时给屠宰企业每羽补贴0.5元,每个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七)社会化服务

 1 

兽医社会化服务    

对验收合格(动物防疫密度100%,抗体水平达到70%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每次牛2元/头、羊1元/只、猪1元/头、鸡0.1元/只进行补贴;完成1头肉牛“见犊补母”信息采集和相关资料归档等奖补15元。

 2 

农业社会化服务    

对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烘干等环节进行托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对当年服务小农户补助面积占比不小于60%,小农户每亩享受补贴比例占当年市场价的30%以内,新型经营主体每亩享受补贴比例占当年市场价的25%以内,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对玉米全环节托管,亩均产量达到1040公斤以上的,给托管农户每亩补贴100元。

 3 

肉牛社会化服务    

对开展肉牛疫病防控、冷配改良、出栏补栏、运输协调、价格信息、屠宰加工、肉牛托管半托管代养等多功能的“一键式”综合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选择2个存栏2000头以上肉牛养殖村,开展半托管并完成肉牛出栏的每头补贴100元,最高补贴4000头;全托管代养肉牛达50头以上,每头补贴300元,最高补贴1000头。

(八)品牌建设

 1 

农产品品牌建设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特质农品”等农产品认证,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特质农品认证分别给予补贴资金2万元、4万元、2万元,新获证良好农业规范(GAP)给予补贴资金3.5万元。

 2 

农产品宣传推介    

鼓励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参加各级各类农文旅产品推介展示活动,对区、市、县党委、政府或部门安排的推介区域公用等品牌的展示活动,按照活动举办地在固原市内、自治区内、自治区外,每次分别补贴0.25万元、0.5万元、1.2万元。参加农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展示、营销活动的涉农经营主体通过务工、统一收购农产品等方式组织辖区农户(至少组织重点帮扶对象5人)增加经济收入。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

统一采购蔬菜、畜肉、禽蛋类、水产品等农(兽)药残留胶体金速测卡及速测辅助耗材,无偿提供给重点监管的蔬菜、畜肉、禽蛋、水产生产经营主体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保障食品安全。

(九)劳务产业

 1 

稳岗就业补助    

(1)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本年度内累计务工3个月及以上,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本年度内累计务工6个月及以上,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2)当年在原州区32家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本年度内累计务工3个月及以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2 

劳务品牌奖补    

对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工资或收单收入超过2000元的劳动力人数达到800人(其中重点帮扶对象300人)及以上的劳务品牌经营企业,按照经营主体销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工资或收单收入超过3000元的劳动力人数达到600人(其中重点帮扶对象200人)及以上的劳务品牌经营企业,按照经营主体销售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贴;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工资或收单收入超过3500元的劳动力人数达到550人(其中重点帮扶对象100人)及以上的劳务品牌经营企业,按照经营主体销售额的4%给予一次性补贴。

 3 

一次性交通补贴    

为跨省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原州区籍重点帮扶群体,给予800元一次性交通奖补,6个月以上给予1200元一次性交通奖补。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4 

帮扶车间就业奖补    

鼓励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对原州区32家就业帮扶车间组织重点帮扶对象就业进行补贴,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补贴6万元;吸纳100人以上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十)农业龙头企业

支持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2025—2026年被评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被评为固原市级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END

供 稿 :原州区

            农业农村局

编 辑 :任文华

责 辑 :马建宁

审 核 :王   涛

邮  箱:gynmj591@126.com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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