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类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各类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下述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后,各类考生仍存在录取最低成绩并列时,并列考生均不录取。
1.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专业计划数,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实际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将其调剂到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2.中职类考生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实际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须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并参加艺术技能测试的考生,该类考生不调剂专业,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实际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艺术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规则
根据专业计划数,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5.学校根据各类型生源报考及考试成绩情况,可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当遇到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