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渔政 | 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渔政(北方片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渔业厅(局、委),各相关单位:
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为提升渔政执法人员渔业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业务能力,促进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文明执法,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渔政执法研究咨询中心)拟于2024年12月1日-4日举办全国渔政(北方片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面向各级渔政执法人员举办,包括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相关负责人、内设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本次活动围绕渔政执法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授课,包括:
1、渔政执法实务及案例解析
2、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规范与文书制作
3、涉渔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4、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实务
5、非法捕捞案件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与修复实务
6、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案例解析(包括常见涉渔犯罪认定及行刑反向衔接)
7、涉渔“三无”船舶案件查处及案例解析
8、《长江保护法》重点法条解读及案例评析
9、中韩渔业协定
10、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时间:2024年12月1日-4日,12月1日报到,12月2日-3日培训,12月4日离连,地点:大连海洋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大连市沙河口区高黑石礁街52号)
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参加人员名单,将报名表(附件2)以邮件形式发送联系人邮箱,参加人员名单应于11月26日前报送(同一单位的可以提交一份报名表)。
参加活动人员的差旅、住宿自理,活动期间的其他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邵文薇:3336719398@qq.com
陈宇洁:646917254@qq.com
贺雨巍:1802571447@qq.com
王 晗:1316205477@qq.com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渔政执法究咨询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附件2:2024年全国渔政(北方片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活动报名表
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