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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 2026 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

  • 2026-11-01 09:51:48
【事业编】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 2026 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

第一批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为校区建设发展集聚急需紧缺人才,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3个岗位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塔城地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面向2026届及之前的应(历)届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

7.《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表示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8.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现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

二、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填写上传简历及附件材料。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8:00-2026年5月13日18:00。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中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四)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1.专任教师1—9岗位

(1)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7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1.专任教师1—9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70%)×60%。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任教师2年内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享受国家、自治区及塔城地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艰苦边远地区补贴、保留地区补贴等基本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兑现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兑现待遇。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202604281314595519.xlsx

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604281315427427.pdf

3.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202604281316216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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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丨公告原文丨官方附件

文章来源: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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