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补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提升生产经营能力,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冷链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业生产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强村公司。优先遴选支持田间地头冷库冷链设施建设。
二、扶持内容
以满足生鲜农产品田间贮藏保鲜为目标,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原则,加快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械冷藏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高温冷库。
低温冷库,增强贮藏能力,提高农产品供应质量。
2.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3.预冷设施设备。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和真空预冷等果蔬预冷设施设备,降低田间热和呼吸热;建设预冷库、冰水预冷机等肉类冷却设施设备,降低畜禽胴体温度。
4.冻结设施设备。建设速冻库,配置速冻设备,将产品中心温度迅速降至 -18C或以下,保持农产品营养品质。
三、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审定投资总额的50%。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5月至2026年9月。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平阳县农业农村项目申报表》,申报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6年5月11日(周一下班前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品宣专班组。
申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综合评估论证,确定拟立项项目和投资规模,经公示后予以立项。
联系人:孔依若 联系方式:17821844942,联系地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71号农业大楼)。
附件:平阳县农业农村项目申报表.wps
来源:产业品宣专班组 孔依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