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去年有农业项目享受免税政策,现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在哪里?
【专家回复】 企业从事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农业免税项目的,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中点击第25行“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所得减免金额。同时,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项目的具体情况。
【政策详情】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4年修订)
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报说明本表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表,纳税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填报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实际应补(退)税额等有关项目。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时,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收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二)行次说明 25.第25行“所得减免”: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所得减免金额。同时,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项目的具体情况。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享受所得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所得减免优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第24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无需填报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