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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亚洲,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汪文静、陈怡忻,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易福金(通讯作者),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保险研究》2026年第1期
一、引言
保障水平是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的核心维度。本文所研究的保障水平,特指多风险作物保险中,由农户参保时选择的保障比例决定的保障产量水平,也是国际农业保险实践与学术研究中的主流定义范畴。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经营主体显著分化为小规模与大规模农户两类,二者因经营模式、风险敞口、收入结构的差异,对农业保险的保障需求呈现出明显分化。小规模农户非农收入占比高,风险分散渠道多元,低保障水平保险基本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而大规模农户农业收入占比高、资本投入大、风险集中度高,风险意识与支付意愿更强,对高保障水平农业保险的需求持续攀升。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已实现全国省市全覆盖,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超70%,但仍面临两大核心痛点:一是保障水平供给单一,无法适配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差异化风险管理需求,形成了显著的供需错配;二是整体保障水平偏低,而单纯依靠扩大财政补贴规模提升保障水平,不仅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部分中西部地区甚至出现补贴兑付难的问题,还存在补贴机制固化、激励导向不足、政策效率偏低等缺陷。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已搭建了覆盖50%-85%历史平均产量(产值)的多档保障水平体系,并根据农户选择的保障水平与经营规模实施差异化保费补贴,为我国提供了重要参考。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进行分层设计,基于安徽、湖北两省水稻种植户微观调研数据,实证探究农户对多保障水平农业保险的选择行为规律,分析经营规模对保障水平选择的影响机制,以及财政补贴对异质性农户的差异化效应,最终为我国多保障水平农业保险产品设计与补贴政策优化提供实证支撑与政策参考。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聚焦农户经营规模与多保障水平保险选择行为的非线性关系,弥补了国内相关研究缺乏实证检验的不足,为我国全面推行多保障水平农业保险提供了微观依据;第二,将保障水平供给单一与整体保障偏低两大问题纳入同一研究框架,通过模拟多层保障水平产品探寻农户选择行为规律,为产品设计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三,构建“多层保障水平产品—差别化保费补贴”联动分析视角,考察异质性农户对补贴的需求差异,为提升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效率提供了新的研究维度。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经营规模对农户保障水平选择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农户经营规模变化会通过改变生产风险敞口与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影响其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选择行为。
经营规模扩张初期,农户受灾绝对损失、生产资本投入随种植面积扩大同步增长,风险敞口持续放大;同时专业化生产导致收入结构高度依赖农业经营,风险分散渠道收窄,高保障水平保险需求随规模扩大持续提升。而当经营规模突破临界值后,高保障对应的高额保费边际收益持续递减,农户基于成本收益平衡会降低保险投入;同时超大规模经营主体可通过先进技术、多元化经营、金融工具等多渠道分散风险,对农业保险的依赖度显著下降,高保障需求随之降低。据此提出假说1:农户经营规模与其保障水平选择呈“倒U型”关系,即保障水平选择随经营规模扩大先上升后下降。
根据风险决策理论,风险厌恶程度越高,对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越强。经营规模扩张初期,收入结构单一化推高了农户的风险厌恶程度,进而提升其高保障保险需求;当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后,农户资产规模与风险应对能力显著提升,风险厌恶程度随之下降,高保障保险投保意愿同步降低。据此提出假说2:农户经营规模与其风险厌恶水平呈“倒U型”关系,经营规模通过影响农户风险态度,进一步作用于其保障水平选择行为。
(二)补贴对异质性农户保障水平选择的差异化影响
保费补贴是农户保险购买行为的核心影响因素,但其政策效应存在显著的规模异质性。大规模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内生且稳定,农业收入占比高使其对保费价格波动敏感度低,补贴边际变动不会显著改变其高保障产品选择。而小规模农户保费支付能力弱、对价格敏感度高,且普遍存在灾害侥幸心理,补贴水平变动直接影响其保费支出决策,补贴下降时往往转向更低保障水平产品。据此提出假说3:补贴对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选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对大规模农户的影响则不显著。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一)多保障水平费率厘定
本文采用Bootstrap法进行水稻产量保险费率厘定,选取《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1999-2018年安徽、湖北两省中籼稻产量数据,通过拟合趋势单产,对去趋势后的单产数据进行1000次重复抽样,计算得到不同保障水平下的纯费率;在此基础上,设定预定节余率5%、安全系数15%、营业费率20%,最终厘定水稻产量保险毛费率。经测算,75%-100%保障水平的平均费率为5.25%,以此为基础设计了多档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选择实验。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本文所用微观数据来自2021年4-10月对安徽芜湖、合肥与湖北仙桃40个村庄水稻种植户的分层抽样调研,共发放问卷400份,经有效性检验后得到有效问卷395份,问卷有效率98.75%。结合调研地保险公司的实际执行标准,本文以安徽100亩、湖北50亩作为大规模与小规模农户的划分标准。
(三)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为验证经营规模对保障水平选择的影响及非线性关系,本文以农户保障水平选择为被解释变量,构建多元Logit模型作为基准回归模型,引入经营规模一次项与二次项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检验二者的“倒U型”关系;同时构建有序Logit模型检验风险态度的中介机制,验证经营规模通过风险态度影响保障水平选择的作用路径。此外,通过分样本回归,检验财政补贴对不同规模农户的差异化影响。
本文核心变量设定如下:
被解释变量:农户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选择。基于调研地400元/亩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设计70%及以下、75%、80%、85%、90%、95%、100%共7档保障水平,分别对应赋值0-6,同时结合70%、80%两档补贴水平,测算农户实际需缴纳的保费,供农户进行选择。
核心解释变量:一是水稻经营规模,以农户2020年水稻播种总亩数衡量;二是政府补贴水平,设置70%、80%两档补贴比例,分别赋值1、2。
机制变量:农户风险态度,通过风险偏好实验测度,受访者选择确定性收益选项的次数越多,代表风险厌恶程度越高,分别以风险偏好、风险中性、风险规避赋值1-3。
控制变量:涵盖农户决策者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个人特征,种植与金融培训情况,土地质量,农业保险购买经历与赔付情况,种植成本与受灾损失,非农收入与负债情况,以及地区固定效应。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经营规模对农户保障水平选择的影响
1.基准回归结果
基准回归结果显示,农户经营规模对其保障水平选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经营规模二次项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水稻经营规模与农户保障水平选择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经测算,曲线的拐点对应的经营规模约为2450.98亩,即在经营规模达到2450.98亩之前,农户对高保障水平保险的选择意愿随种植规模扩大持续提升;超过该临界值后,农户的保障水平选择意愿随经营规模扩大逐步下降,假说1得到验证。
这一结果的核心成因在于,当经营规模突破拐点后,一方面,高额保费带来的边际成本超过了保险保障的边际收益,农户基于利润最大化目标会主动降低保障水平;另一方面,超大规模经营主体具备了更多元的风险分散手段,对农业保险的依赖度显著下降,进而降低了对高保障水平产品的需求。
2.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处理
为验证基准结果的稳健性,本文按70%、80%两档补贴水平进行分样本回归,结果显示,在不同补贴水平下,经营规模一次项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分别在1%、5%水平上显著为负,与基准回归结果完全一致,“倒U型”关系依然成立。
针对自选择带来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引入村级户均耕地经营规模这一外生工具变量重新进行回归,结果显示,经营规模一次项与二次项的系数方向、显著性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假说1的结论依然稳健。
3.影响机制检验
机制检验结果显示,农户经营规模一次项在1%水平上正向影响农户风险厌恶水平,经营规模二次项在5%水平上负向影响农户风险厌恶水平,表明农户经营规模与风险厌恶程度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拐点对应的经营规模约为2331.61亩。
这一结果表明,在经营规模扩张初期,农户的风险厌恶程度随规模扩大持续提升,进而推高其对高保障水平保险的需求;而当经营规模突破拐点后,农户的风险厌恶程度随规模扩大逐步下降,对高保障水平保险的投保意愿也随之降低。由此证实,风险态度是经营规模影响农户保障水平选择的核心中介变量,假说2得到验证。
(二)财政补贴对农户保障水平选择的差异化影响
全样本基准回归结果显示,政府补贴水平对农户保障水平选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补贴水平越高,农户选择高保障水平产品的意愿越强。分样本回归结果则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补贴水平对小规模农户保障水平选择的影响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对大规模农户的影响不具备统计显著性,假说3得到验证。
具体来看,当补贴比例从80%降至70%时,小规模农户选择100%保障水平的比例从52.70%降至41.89%,下降10.81个百分点,大量农户转向75%、85%等中低保障水平产品;而大规模农户选择100%保障水平的比例仅下降5.16个百分点,绝大多数仍选择85%以上的高保障水平产品。
为验证该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分别以50亩、100亩作为统一的规模划分标准重新进行分样本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完全一致,即补贴仅对小规模农户的保障水平选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对大规模农户的影响不显著,结论具备高度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安徽、湖北两省水稻种植户微观调研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对多保障水平农业保险的选择行为规律,核心结论如下:
第一,农户经营规模与其保障水平选择意愿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农户对高保障水平保险的选择意愿随经营规模扩大先持续提升,当经营规模达到临界值后,选择意愿随规模扩大逐步下降。
第二,经营规模通过影响风险态度来影响保障水平的选择意愿。农户经营规模与风险厌恶程度同样呈“倒U型”关系,经营规模通过改变农户的风险厌恶水平,进一步影响其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选择决策。
第三,财政补贴的政策效应存在显著的规模异质性。补贴水平提升对小规模农户选择高保障水平产品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而对大规模农户的保障水平选择无显著影响。
(二)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为我国多保障水平农业保险体系建设与补贴政策优化提出以下两点核心建议:
第一,加快构建多保障水平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精准匹配异质性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将传统物化成本保险与完全成本保险纳入统一产品体系,划分多档保障水平,为小规模农户重点提供75%-100%保障水平的产品,为大规模农户重点提供90%-100%保障水平的产品,摒弃“一刀切”的产品设计模式,在保留低保障水平基础产品、实现“广覆盖”的同时,满足规模化经营主体的高保障需求。同时,最高保障水平的设计需兼顾农户需求、保险公司风险承担能力与财政补贴政策,实现多方利益的平衡。
第二,完善差异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构建“保障水平与补贴比例反向联动”的补贴机制。遵循“保障水平越高、补贴比例越小”的核心原则,对低保障水平保险产品实施高比例补贴,最大限度将小规模农户纳入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提升政策普惠性;对高保障水平保险产品实施较低比例补贴,既不会显著影响大规模农户的投保意愿,又能有效缓解保障水平提升带来的财政负担,大幅提升财政补贴的政策效率。同时,各地补贴政策的制定需结合本地农户经营规模的分布特征,精准匹配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实现补贴资源的最优配置。




编辑: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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