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具有申报项目参赛的资格。
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4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作为申报人参赛。鼓励支持国外学生独立参赛或中外学生联合组队参赛。
(二)项目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坚决杜绝挂名参赛、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和“保奖”“卖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竞赛负面清单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不得对往届“挑战杯”竞赛及其他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进行简单包装、“改头换面”且无实质改进,或买卖作品重复参赛。
(三)参赛申报赛道
竞赛侧重考量作品科技创新攻关与商业模式创新成效,设八个赛道: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新消费与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国际交流合作。具体如下:
1.先进制造:鼓励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2.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3.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鼓励围绕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高端医疗装备、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4.新能源新材料:鼓励围绕绿色能源、先进材料、氢能和核聚变能、低碳环保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5.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鼓励围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生物育种、食品健康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6.新消费与文化创意:鼓励围绕新大众文艺、国潮文创、沉浸式消费、农文旅融合、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7.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乡村治理、社区服务、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8.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围绕深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等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参赛作品应聚焦“十五五”战略部署,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引领性攻关,或围绕价值创造逻辑重构、交易结构优化、盈利模式突破等方向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具备科学性、真实的市场前景和落地转化价值。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道申报,不得兼报。
竞赛按参赛团队学历最高成员,分别划分至本科组、研究生组评审。
(四)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跨校参赛项目,须提前协商确定申报单位,最终由上级协调委员会核定。晋级省级赛事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由所在学校向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获批后仅可删减成员,不得调整人员顺序或新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