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核心在于“绩效”与“合规”。作为石家庄市“村村通”项目的主管单位,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肩负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项目落地见效的法定职责。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村村通运行维护项目(二次)”(项目编号:SJZGK20241545),却在近期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该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6.95万元,本应专款专用,保障农村广播的稳定运行。但据项目核心编播人员实名举报,这项民生工程在实际执行中却呈现出触目惊心的“两张皮”现象:一方面是财政资金的全额拨付,另一方面却是服务的严重缺位。

招标文件明确禁止转包,但中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移动”)却无视规定。该项目经历层层转手:石家庄移动转给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再转包给上海一橙网络,最后又转给湖北津享云网络。如此频繁的转包,导致实际运维成本被极度压缩。
结果显而易见。招标要求设备通响率不低于90%,但截止2026年4月23日,实际通响率仅为25.19%。大量设备损坏后被长期闲置在仓库,无人检修。农村群众的诉求被置之不理,本应响彻田野的“大喇叭”,却成了摆设。


然而,面对SJZGK20241545项目的乱象,主管部门的监管逻辑值得深思。在如此明显的履约瑕疵面前,监管部门是如何给出“验收合格”结论的?又是基于何种依据批准了136.95万元的全额财政拨款?
监管缺位的“致命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采购人,显然在这一环节出现了严重的履职瑕疵。
更令人费解的是,对于中标单位公然违背招标文件、进行多层级违法转包的行为,监管部门似乎选择了“视而不见”。这种“只拨款、不问效”的管理模式,客观上纵容了违规行为的滋生,导致国家专项资金被套取,惠农工程沦为形式主义的牺牲品。
一把手的责任与担当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亚红(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亚红,曾多次公开强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然而,此次“村村通”事件,恰恰暴露了在具体执行层面,这种承诺并未转化为有效的监管行动。从数据造假到层层转包,监管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出现了断裂。作为市级统筹责任主体,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必须对这一监管盲区给出合理的解释,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这种将“民生工程”异化为“逐利工具”的行为,不仅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更让基层劳动者成为了违规操作的牺牲品。执行层面的这种“层层截留”与“恶意规避”,必须被严肃审视。
编辑:孙博安
责编:张丞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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