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低收入组脱贫户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5月30日止
三、申报流程
坚持申报对象自愿申报,村级初审,镇(街)验收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根据镇(街)提供的报账资料按要求拨付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按照《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补助标准》(附件1),根据申报对象申报产业内容规模、镇(街)验收审核实际情况,计算产业补助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补助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
五、验收审核
各镇(街)要成立人数必须3人或以上且为单数的验收组,验收组长由镇(街)分管领导担任,对申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各镇(街)在《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表》中签署验收意见,并根据补助标准和种养殖规模等汇算审核补助金额。
六、资金拨付
对于验收合格的产业,各镇(街)应及时提供到户产业扶持报账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对镇(街)提供的报账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将报账资料移交区财政局终审,终审通过后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申报对象的“一卡通”账户(以“一卡通”系统里的银行账号为准)。2026年计划安排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382万元,根据镇(街)提供报账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资金拨付,拨完为止。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到户产业扶持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抓好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申报对象积极发展生产,力争做到动员一户发展一户,发展一户申报一户,申报一户验收一户,验收一户补助一户,切实增加申报对象的收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各镇(街)负责对申报对象申报的产业进行验收、汇算审核补助金额,对发展产业和报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实行事前事后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镇(街)负责对申报对象发展的种养殖业的公开公示、实物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三)强化产业扶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带动整户无(弱)劳动力的发展产业,产业奖补等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按比例进行分配。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的代种代养代销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代种代养代销实事求是,严禁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
(四)报送相关资料。报账资料清单:区财政支农报账申请书纸质件2份(附件2)、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表纸质件1份(附件3)、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纸质件1份和电子档(通过一表通报送)(附件4),以及申报对象确定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低收入组脱贫户的证明材料1份。申报对象以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发展产业,签订的代种代养代销协议一并报送。联系人:刘小琴,联系电话:18996063990。
附件:
1.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补助标准
2.铜梁区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申请书
3.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表
4.铜梁区2026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