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统筹是否在“增支减负”中促进了“公平共享”
郑超1 阴佳2 孙强3
1.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2.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系 3.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医保统筹是中国新发展阶段减轻人民医疗负担、推动社会医疗保险受益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推进共同富裕。本文基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利用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实施的准实验,分析该政策对居民医疗支出及其医保受益不平等的影响,并考察了具体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城乡医保统筹在释放医疗利用的同时实现了降低医疗负担与促进医保受益公平性的双重驱动效应。(1)该政策使居民住院支出显著增加32.60%,并使其自付比例显著下降约25.13个百分点,尽管门诊支出未有显著变化,但整体医疗负担呈下降趋势,这与医保制度精准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目标相一致;(2)该政策对医保受益不平等产生了显著的缓解效应,分别使得收入不平等和住院医保报销不平等的Kakwani指数显著下降了1.78和9.89个百分点,有助于解决新时期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3)异质性分析表明,该政策有利于降低低收入、农村居民大病医疗负担,促进了医保受益公平性;(4)机制分析揭示,该政策通过降低自付医疗支出比例、提高及时就医概率和提升就医层次渠道显著促进了居民医疗服务利用需求及其医保受益公平性。因此,建议持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因地制宜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并建立精准识别弱势群体机制,合理释放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增强医保制度均衡性、可及性、公平性,让医保、医疗和医药协同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政府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的法治进路
宋志红 贺彦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深入推进,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有效构建已成为关乎改革成败的核心议题。本文围绕政府应如何参与收益分配这一关键问题,针对当前税收与行政事业性收费路径的争议,综合运用规范分析与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系统梳理了试点实践与理论依据。本文基于“涨价归公”理论,论证政府因其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投入而产生投资性增值,故而享有参与收益分配的正当权利。其“受益者付费”的内在逻辑与受益费的基本原理高度契合。因此,将入市调节金制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能更清晰地界定政府参与分配的角色与边界。立足于上述理论,本文主张将入市调节金明确定位为一种“受益费”,并通过系统构建其征收基数、征收比例、征收依据和管理规则等具体举措,推动政府参与收益分配行为从政策调控向法律规制全面转型,为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提供系统性的制度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