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赴宁德开展涉海工程环境保护执法帮扶与普法宣传
//p.
weixin.qq 4月23日至24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派员赴宁德市,组织属地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开展涉海工程环境保护执法帮扶工作。
工作组通过“扫码入企”进行现场检查和查阅内业台账等方式,对4个涉海工程项目的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涵盖环评批复执行、环保投资计划落实、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及生态修复等方面。
期间,工作组还结合即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向涉海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重点解读涉海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污染防治等关键条款,引导企业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下一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常态化开展涉海工程环境保护执法帮扶与普法宣传,以高水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总队海洋环境执法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