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我司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的单位,承担“新村疍家文化旅游区潟湖左岸商业与渔业交易中心商业区域招商运营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欢迎各单位参与竞选。
一、项目概况
新村疍家文化旅游区潟湖左岸商业与渔业交易中心,作为陵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的核心配套项目。其中,潟湖左岸商业总用地面积约1.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1万平方米,其中A座和B座商业区域面积约7407平方米,致力于打造集住宿、消费与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旅居商业综合体。渔业交易中心总用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商业区域面积约1.71万平方米。为保证项目顺利开业,需引入专业招商运营团队,确保项目竣工与开业环节无缝衔接。
二、采购单位
海南海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控制价
比选总控制价为3.89万元。
四、工作范围及内容
根据我司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中选单位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完成新村疍家文化旅游区潟湖左岸商业与渔业交易中心商业区域招商运营单位选聘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如有),按照采购人要求根据工作进展进行招标文件的成果汇报,按程序组织开评标,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有关的政府审批手续以及与其他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工作。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海南省颁布的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要求。
六、工期要求
中选单位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七、中选承诺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 30日内,中选人须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经营场所,具备组织招标工作的专业力量(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新村疍家文化旅游区潟湖左岸商业与渔业交易中心商业区域招商运营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服务比选文件)
十一、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参选单位应上报参选报价及工期。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比选控制价;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工作方案;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证明文件;
6.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7.无行贿受贿犯罪承诺函;
8.中选承诺书(比选);
9.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拟派相关工作人员一览表;
11.拟派相关工作人员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12.其他资料。
十二、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6年4月28日 10:00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归小镇数字化产业孵化基地(一期)2号楼(碧桂园君悦海小区斜对面)4楼410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联系人:李工,电话:0898-8308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