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链接:
http://www.icbc.com.cn/ICBC/%E6%8A%95%E8%B5%84%E9%93%B6%E8%A1%8C/%E4%BA%A7%E5%93%81%E6%9C%8D%E5%8A%A1/%E8%B5%84%E4%BF%A1%E4%B8%9A%E5%8A%A1/

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我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业务简述
询证函回函业务是指函证单位在获取被函证单位授权后,直接向我行发出询证函,我行针对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询证函回函可采取纸质回函或电子回函形式。
被函证单位是指为满足外部审计、评估及其他业务需要,委托函证单位向我行致函,以确认与我行业务往来资信状况的我行单位客户。
函证单位是指为满足审计、评估及其他业务或工作需要,以被函证单位的名义致函我行,就被函证单位与我行业务往来状况进行询证,要求我行回函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适用对象
企、事业法人。
三、电子询证函办理方式
函证e信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从API或我行企网发起业务申请。会计师事务所与我行签署《电子询证函业务协议》并完成技术对接后,即可使用函证e信开展业务。选择API接入模式的会计师事务所,需与我行API开放平台系统对接,通过自身审计系统发起函证申请。选择企业网银接入模式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我行企业网银发起业务申请。被函证单位通过我行企业网银、银企互联等方式授权确认。函证e信自动处理函证数据,通过API接口或企业网银生成回函,反馈给函证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可向开户网点、各分行询证函回函业务牵头部门咨询函证e信业务。(二)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向我行发函
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银行业协会签署函证区块链平台服务协议,签署我行提供的风险知情书,在我行网点开立对公账户,获取客户编号,将客户编号和风险知情书发送给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咨询请联系95588;对接入流程、准入测试的相关咨询,请联系中国银行业协会。
四、纸质询证函集中办理方式
2023年1月1日起,纸质询证函业务由一级分行函证服务团队集中处理,函证服务团队仅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函证。我行接受符合《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的银行询证函标准格式(格式一或格式二),采用询证函标准格式(格式二)回函。函证单位应在《银行询证函》加盖企业预留印鉴,提供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在函证标准格式“本公司谨授权贵行可从本公司××账户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处填写扣款账户。对纸质询证函中未按标准格式明确询证费用收取、印鉴不符、扣费失败、信息有误或缺失等因询证函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正常回函的情况,我行将予以退回。(二)纸质函证集中处理服务团队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注:受疫情影响,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湖南、广东、广西、四川、宁夏、西藏、大连、青岛、宁波、苏州分行可受理纸质函证集中处理服务,其他分行暂无法办理集中回函,营业时间将另行更新公告。发函前请电话咨询当地分行,具体业务办理标准、营业时间以分行规定为准。
(三)纸质函证业务咨询
银行询证函业务咨询、投诉请联系95588;函证单位对回函不及时、回函真实性有疑虑的,可向函证服务团队反映。函证单位对回函内容不完整或函证结果有疑虑的,可向被函证单位开户行反映核实。
五、费税标准
请参照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常用查询-服务价目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