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得补报。退回修改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得修改提交。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前往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zyjsryfwpt/ztzl_zyjsryfw.shtml),查看详细申报指南。
(三)申报查询
申报人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也可通过关注系统内通知、短信提醒查看相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报送及缴费
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需按系统提示,在线自助打印相关申报表格,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分册、装订、递交相关纸质版材料。初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请按照缴费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审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职称评审。
(五)相关要求
学历学位: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外学位认证”,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校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社保信息:系统自动获取申报人员社保参保信息,未获取的,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
论文发表:所提交的已发表论文,除上传论文原文外,还须提供在维普、万方、知网三大主流学术数据库中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大学毕业论文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专利:提供专利在“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中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持非我市颁发职称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或提供评审申报表或通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