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海放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案例库
开发时间:2023
摘要:伴随我国股权投资方式发展,基于国内投融资现实环境,对赌协议广泛存在于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领域。近年来,涉对赌协议的相关纠纷频发,人民法院审理的“江苏海富案”“华工案”等典型案例备受关注,《九民会议纪要》明确对赌协议原则有效,并将关注点延伸至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的履行阶段,注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的衔接适用。本案聚焦于投资方要求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履行股权回购、现金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金的请求,审判中区分了固定收益类投资与风险类股权投资的风险责任安排,平衡了契约自由与契约公平的关系,致力于均衡金融与实业的关系以使“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明确:第一,对赌协议的交易安排如果确定投资方取得固定收益回报的,其基于股东身份而主张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赔偿主张,不应再得到额外支持;第二,投资方获取固定收益回报应当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收益畸高的部分科目及金额,不再支持。
适用课程:对赌协议是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VAM)的俗称,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伴随我国股权投资方式发展,基于国内投融资现实环境,对赌协议广泛存在于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领域。近年来,涉对赌协议的相关纠纷频发,人民法院审理的“江苏海富案”“华工案”等典型案例备受关注,《九民会议纪要》明确了对赌协议原则有效,并将关注点延伸至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的履行阶段,注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的衔接适用。本案例选自北京金融法院2022年十大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具有新颖性和典型性。结合对赌协议案件,不仅能系统梳理从“江苏海富案”“翰霖生物案” 到“华工案”及本案作为典型案例的对赌协议纠纷解决发展历史,结合《民法典》《公司法》及金融法相关规定,结合《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案发当时有效的法律,结合《九民会议纪要》等司法文件,观察我国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制度与司法政策演变,而且设定具体的投资及纠纷解决场景,促使学生综合运用合同、公司、金融证券等法律领域的知识,设身处地地思考投融资各方的利益及保障措施。教学对象:本案例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案例教学,可以在公司法、金融法、经济法等课程中作为讲授案例,也可以用于上述课程的案例课教学,为民商法、经济法等方向的学生今后从事投融资法律业务工作,或从事相关金融监管、金融司法等工作奠定一定的知识与实践基础。同时,本案例也可以选为经济或管理类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包括MBA/EMBA)选修课程经济法基础或商法等课程的教学案例。在案例适用方式上,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学专业本科生,可以采取讲授、诱导式分析等方式,逐步梳理法律关系、明确监管规则要点,进而结合案例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把握。针对法学专业硕士,可将此案例作为自主分析案例或研讨案例,既有助于法学专业硕士学生了解相关知识,也能培养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思路的能力,成为探索性研究的可选案例之一。教学目标:第一,掌握对赌协议司法裁判中的典型案例,了解法院对对赌协议纠纷审判的司法政策变化历程。重点把握《九民会议纪要》关于对赌协议部分的理解和适用,注重从协议效力、协议履行和违约责任三个层面把握对赌协议的法律要点。
第二,理解股权投资活动中对赌协议的作用,了解不同类型的对赌条件设定,掌握从投资方和融资方的角度拟定对赌协议的相应条款。同时,结合投资协议中的各种特殊条款,如优先分红/优先清算条款、领售权/跟售权条款、反稀释条款等,平衡投融方利益与需求,综合设计股权投资协议。第三,结合对赌协议具体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理解股份回购式对赌的程序操作、现金补偿式对赌的程序操作。了解上市对赌条件下,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对对赌协议的处理要求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