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设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及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农田基础设施发挥长期效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现公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及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信息。
一、受理内容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重点受理2021—2024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
- 资金使用问题。违规挤占、挪用、截留、迟拨滞拨项目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恶意拖欠款项;通过虚报工程量、建小报大、重复立项等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行为。
- 招标投标问题。招标程序不规范,设置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租用、借用、冒用资质;存在买标卖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暗箱操作、明标暗定等行为。
- 工程质量问题。项目选址与勘察设计不合理;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构筑物强度不达标;进场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不合格;违法分包、转包;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
- 验收管护问题。竣工验收走过场;建成资产移交不及时、管护制度不健全、管护主体不明确;建后农田出现废弃、撂荒或被非法占用、损毁等“重建轻管”问题。
- 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项目建设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其他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投诉、意见和建议。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包括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村办企业违规管理村集体大额现金、脱离监管、体外循环等问题;虚构经济活动、虚构收入等导致的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过账”等问题。
- 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包括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套取资金等问题。
- 劳务用工管理方面。劳务用工过程中优亲厚友、虚列套支、报酬标准失衡等问题。
- 违规出借资金方面。未经民主决策村干部个人、少数人擅自决定出借资金;向村干部、村管理人员、近亲属等出借,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出借资金无合同、无借条、仅白条或口头约定,手续不全、要素缺失(无期限、利率、担保、违约责任);利率低于银行同期存款、低息、无息,损害集体利益;或违规高息出借、谋取私利;出借集体资金无抵押、无担保、无风险防控;到期不催收、不诉讼、长期挂账、形成坏账;收回不入账、私存私借、坐收坐支等。
- 违规举债方面。虚构债务以套取集体资金;因盲目投资、决策失误形成的高息债务;为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违规担保形成债务;债务人失联导致债权难以收回等问题。
- 违规签订合同方面。包括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口头合同等问题合同;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等合同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等问题。
- 项目资产确权移交不到位问题。项目资产移交不到位;确权到村的项目资产违规处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51-515105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gjnyj@163.com
三、有关要求
- 举报的线索信息要详实,包括被举报对象、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处理。
- 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
古交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