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强基计划|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细则正式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将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研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我校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4月7日至30日,考生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6月10日至20日,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我校强基计划校考资格,高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校考。对于确认参加校考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6月27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校考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按上述规则未能入围的第一类考生,如高考数学科目成绩达到145分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进入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以内的考生,可破格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校考。7月1日至2日,进行校考(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第一、二类考生统一参加校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调整将另行通知。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科潜质、创新能力、科研志向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全程录音录像。3.体育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育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在校考成绩中各占比50%。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校考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育测试结果优先录取。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5日前,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依托我校优秀的师资力量,从本科阶段开始实行导师制与本研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强基计划学生采用本研衔接培养。打通本科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本科阶段可以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同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根据学生所选研究方向,达到毕业要求者获得相应学科学位。强化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的过程性追踪,实施多阶段动态调整机制。阶段考核不合格者,转入相应专业普通班学习;产生的空额从校内择优补入。考核合格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强基计划学生。强基计划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依托未来技术学院,对接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为学生打造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育人高地。在全校范围内聘请院士、相关领域杰出人才组成“强基导师团”,从思想引领、专业指导、学术引导、答疑解惑等各方面给予强基计划学生全面指导。(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校考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考生毕业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四)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具体招生名额以当年度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五)有以下情况者,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六)校考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6994,举报信箱:jubao@cau.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193信箱。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我校围绕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量子信息)、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等专业设置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对应培养方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区、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1.具有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不能录取到应用物理学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不能录取到化学专业。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2026年4月13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认真阅读系统中的报名须知,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按要求将诚信承诺书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按要求完成报名且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缴纳初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初试安排及费用缴纳时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uaa.edu.cn/)。按要求完成初试费用缴纳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2026年6月12日左右)。初试考试形式为上机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考生须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各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如下:备注:数学及航空航天知识基础分值为60分(其中数学基础50分、航空航天知识基础10分),数学拔高、化学拔高、物理拔高分值各40分。初试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信息网。我校将划定初试成绩各省(区、市)分专业合格线,并按照不超过各省(区、市)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省(区、市)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均通过)。通过初试的考生可参与复试环节,未通过初试的考生不再参与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复试资格认定依据。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我校对通过初试的考生进行复试(2026年6月17日—6月18日左右),复试形式为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育测试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考试体育测试方案》(附件2)。复试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信息网。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高考成绩要求: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及以上)。校考成绩要求:考生校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线。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满足上述要求的考生,按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区、市)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育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我校将于2026年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我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我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我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我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我校建立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度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培养方案介绍要点如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国际数学前沿,拓展开阔学术视野,打造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坚实数学基础,锻炼数学与交叉学科领域的数学思维能力,培养勇攀数学高峰、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分析、方程与动力系统以及代数与几何等核心研究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人工智能学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智能基础理论,围绕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探索智能行为的核心机理;人工智能共性关键技术,如智能感知与认知、可信智能、群体智能、智能协同、科学智能等。【应用物理学专业】含应用物理及电子科学两套培养方案,应用物理培养方案依托物理学院培养,电子科学培养方案依托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应用物理培养方案聚焦培养学术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一流物理人才,研究方向包括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医学物理、空间物理与空间天气、月球与行星科学、空间天文与基础物理等。电子科学培养方案聚焦多学科交叉融合,面向后摩尔时代集成电路核心瓶颈,主攻新型存储材料器件、空天算力芯片及自主EDA,以及先进特色工艺装备三大核心研究方向。【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仿生界面材料科学,聚焦仿生界面结构调控与功能材料设计;轻质高强材料化学,聚焦轻质高强材料的结构设计与性能调控;能源化学,聚焦高效能源转换与储存材料研究;精准智能合成化学,聚焦仿生限域体系与智能化合成方法。【工程力学专业】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培养方案致力于夯实数理基础,构筑物理认知,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拓宽前沿视野。本专业旨在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综合素质优秀或力学基础拔尖的创新型专业人才,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固体力学,聚焦飞行器结构强度、疲劳可靠性与先进材料力学性能研究;流体力学,聚焦飞行器气动设计、湍流控制与气动声学等前沿领域;一般力学与控制,聚焦飞行器动力学、振动控制与多体系统力学方向。【测控技术与仪器(量子信息)专业】依托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培养。服务国家信息安全与科技自立自强,培养具备从事测控技术与仪器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原始创新精神的战略科学家。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重大科学装置与高端仪器、零磁医疗装备与零磁医学、量子导航与惯性组合导航、光电动态精密测量技术及仪器、先进探测与成像技术及仪器、先进传感技术及仪器、光学惯性定位导航、光量子器件与微纳系统等。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依托材料与科学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材料科学与物理、化学、航空航天等专业的深度融合,着力培养能够解决航空航天先进材料领域复杂工程问题、探索科学前沿、传承空天使命、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未来领军领导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高温结构材料与涂层技术、增材制造材料技术、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信息功能与智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和材料智能设计等。【航空航天类专业】含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及飞行器适航技术三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基础,厚植情怀,注重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飞行器动力工程培养方案聚焦先进飞行器动力装备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航空发动机结构安全与整机动力学、推进系统智慧热管理与全数字化智能发动机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突破新一代动力系统关键技术,推动未来空天动力装备的高质量发展。飞行器制造工程培养方案聚焦飞行器制造国家战略需求,开展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精密成形、智能制造及数字化装配、数字化设计及智能计算、先进连接与增材制造、智能材料及功能表面、先进微纳仿生设计与制造等研究,支撑新一代飞行器高精度高效率智能制造。飞行器适航技术培养方案聚焦大飞机、低空经济与绿色发展等战略需求,围绕大飞机适航设计与符合性验证、低空飞行器适航设计与运行安全、智能飞行器系统适航与数字化验证、绿色航空与全寿命持续适航开展研究,服务民用航空安全提升与低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我校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一)关于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考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须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强基计划培训活动。(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上传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不再参与后续选拔。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依据入围成绩,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 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数学高考单科成绩*0.2。未入围的考生中,如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取得满分的,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7月4日前对所有入围考生统一组织学校考核,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采取招考分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满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育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第二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招生录取名额。 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6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我校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学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科研潜能。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转段专业及招生名额以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数学与应用数学】该专业依托数学与统计学院和自动化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培养方案瞄准数学学科前沿基础问题,秉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激励创新、德学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以数学研究为核心,以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问题为牵引,组建以院士、教学名师为主的教学团队,设置本硕博衔接课程,开展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实施“数学导师+信息相关学科导师”的双导师制,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理工融合特色,强化国际合作育人,培养数学领域“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人才。 自动化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智能科学科技发展前沿,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双一流”学科,以“AI+机器人”为培养特色,围绕“智能感知-认知决策-自主行为”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体系,设计“低年级基础融通-中年级双创实践-高年级前沿突破”三层递进的人才培养架构,构建前沿技术创新为引领、课程体系创新为支撑、本研培养为路径、双创人才培养为特色的创新育人模式,培育驾驭“硬核”科技与产业发展双向需求的智能机器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毕业生可投身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等智能科技领域,以卓越创新能力迎接人工智能时代的星辰大海。【应用物理学】该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和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物理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物理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理想信念塑造、知识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养成“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构建名师导学、小班授课、强理精工、前沿赋能、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卓越的创新能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宽阔的国际视野,在助力民族复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物理学家和在量子科技、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重大战略领域创新拓展的领军人才。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领域的前沿科技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持“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学院注重学生在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扎实掌握,强化其系统分析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围绕集成电路领域“卡脖子”难题,学院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深化科教融合与产教协同,探索国际合作与联合培养的创新模式。通过与行业龙头企业及知名研究机构的紧密合作,依托校企协同育人平台,联合培养具备卓越创新能力、实践技能、国际视野与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人才。 【化学】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聚焦新材料、国家安全、健康医药、能源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学科特色,实施本硕博衔接、导师制、小班教学、大师引领的培养模式,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培养学生具备浓厚的家国情怀与开阔的国际视野,优良的科学文化素养与科学思辨能力,宽厚的数理基础与扎实的化学功底,优异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创新意识,使学生成长为热爱科学,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的拔尖领军人才。 【工程力学】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科研兴趣浓厚、解决问题能力突出的研究学习模式,构建涵盖学科高端人才、企业院所专家的师资队伍,打造教研校企“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课程,培养具有坚实的力学理论基础和优异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中提炼共性问题并形成重要理论来指导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在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智能科技等领域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该专业依托机电学院和机械与车辆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机电学院的培养方案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人工智能技术为牵引,围绕感知与交互、学习与理解、推理与决策、控制与协同等环节的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使学生掌握智能无人系统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前沿动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中的应用方法,强化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具备智能无人系统总体设计与论证、技术指标分解、工程设计与计算、系统综合集成与验证等综合能力的创新人才。 机械与车辆学院的培养方案以培养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领军人才为目标,面向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校企协同创新实践和科研教学有机互动的专业特色,构建学生创新能力体系,聚焦车辆智能化和无人化技术,依托院士和教学名师为核心的育人团队,培养具有科学素养、工程素养和人文素养,具备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能够在车辆运载装备领域从事复杂系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的拔尖创新人才。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该专业依托材料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能材料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于国际材料领域发展前沿,围绕高能材料的产生、储存、转化及应用等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构建涵盖新能源绿色材料、高能量密度材料、高能率防护材料、高光电转化材料的深度学习与应用的知识体系,使学生掌握高能材料领域的基本理论体系及专门知识技能,具备前沿发展视野及实践创新能力。通过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培养高能材料体系设计、智能制造、效能评估及工程应用等方面的领军领导人才。毕业生拥有全生命周期开发能力,可胜任高能材料领域研究设计、装备研发、高端制造、质量验证及全流程管理等关键岗位,适应未来高能材料领域安全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战略需求。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特种能源材料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国际材料科学与工程发展前沿,聚焦高端装备对能量材料的关键需求,围绕高分子能量材料在复杂工况下的能量调控与输出等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涵盖复合能量材料体系、耐极端环境高分子及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的系统化知识体系,使学生掌握从分子设计、结构优化到工程应用的全链条理论与关键技术,具备跨学科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本方向突出材料设计与工程实现的深度融合,通过“理论教学、实验实训、项目攻关”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强化材料成型、复杂工艺调控、服役行为分析及可靠性评估等方面的系统训练,培养具备复杂材料体系设计与工程化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毕业生拥有从材料设计到工程应用的全流程开发能力,可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与空天动力相关领域从事材料研发、工艺开发、性能评价及系统工程等工作,适应未来材料技术向高性能化、长寿命与高可靠性发展的战略需求。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造假或在学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记入诚信档案。 4.强基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本科期间阶段实施动态分流补入,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且原则上不再遴选补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5.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6.我校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选拔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7.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8.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2026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详情请扫描下图二维码添加李老师咨询18560656739